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件老生常谈的事
今天
蜀黍又要来叨酒后驾车那些事儿
内容简要
为了进一步落实创建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惠安交警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尤其是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有效震慑了交通违法者,确保辖区广大群众出行安全。
就在近日
惠安交警查获了一起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
可当交警蜀黍仔细一查
意外的发现当事人竟是
还有另一层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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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6日晚19时40分,惠安交警大队螺城中队在螺城镇滨溪路下社溪路段执勤时,发现一辆自北往南方向行驶的二轮电动车形迹可疑,于是让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当执勤人员走进驾驶员时,发现该驾驶员浑身酒气,拒不配合酒精吹气检测和交待其个人信息,且多次欲挣脱控制逃离现场。执勤人员遂强制传唤驾驶员到交警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经吹起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杨某的测试结果为74mg/100ml。
当民警在查询杨某个人信息时,意外的发现杨某竟是网上在逃人员!!
原来2015年1月3日19时许,杨某驾驶摩托车在广东省揭阳市普宁市赤岗镇某路段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一人死亡。肇事后,杨某驾驶摩托车逃离了现场,于2015年1月16日被普宁市公安局列为刑拘网上在逃人员。
目前,驾驶员杨某已被移交给相关部门,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你以为完了吗?
当然没有
下面还有另两起醉驾案例
一起来看看吧!
1
2018年9月18日20时27分
章某驾驶二轮超标电动车在惠安县东岭街被惠安交警大队东桥中队执勤人员查获,经现场吹起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10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2
2018年9月19日22时许
杜某驾驶闽CC***L轿车在惠安县X308县7KM处路段被惠安交警大队紫山中队执勤人员查获,经现场吹起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196mg/100ml,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醒
▲目前仍然有不少驾驶员认为喝酒后不被交警查到就是“安全”,把交通安全观念和法制观念抛在脑后,在酒桌上往往过于关注“喝好”的问题,却忽视了“走好”的必要。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各位驾驶员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只有平安才是福。
▲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警,事故中有伤者时应立即对伤者进行救助,切不可肇事逃逸,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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