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6點多
早已經過了下班的時間
馬路上人來車往
好不熱鬧
此時的你是否已經踏上回家的路
亦或者已經和家人一起準備晚餐?
然而威海市文登區法院執行員劉亮亮等人
卻在夜幕降臨前開始了一次新的執行行動
事件回顧
剛整理好一天的案卷,正要準備下班回家的文登區法院執行員劉亮亮突然接到一名案件當事人的電話。“喂,您好,我是某執行案件的申請人於某,我看見了被執行人王某現在正在一個火鍋店吃飯,你們能來一趟麼?”
![威海“老賴”火鍋店內被逮個正著!](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執行幹警在飯店中找到被執行人
雖然已經是晚上6點多了,但是考慮到該案被執行人王某此前到處躲藏、規避執行,劉亮亮當即向執行指揮中心請示,迅速調配人員和車輛,趕到申請人提供的飯店地點,將“消失”許久的、正在飯店內與朋友談笑風生的王某帶回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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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幹警對被執行人進行說服教育
案件經過
2017年8月22日,王某駕駛小型轎車與於某發生碰撞,致於某受傷。文登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駕駛轎車因疏忽大意致於某受傷,並負事故全部責任,應對於某的合理經濟損失予以賠償。由於保險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已賠償於某醫療費5000元,超出交強險限額外的醫療費47000元應由王某承擔。但王某遲遲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於是,於某向文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王某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並多次傳喚王某,但是王某拒不到庭。執行幹警只好登門做工作,明確告知王某,法律確定的義務無法逃避,但王某依舊堅稱自己沒錢,甚至關起大門,和執行幹警玩起了“躲貓貓”。但是執行幹警並沒有氣餒,一直在關注王某的下落,並提醒申請人於某多留意一下王某的行蹤。在接到申請人提供的訊息後,執行幹警立即出擊,將被執行人王某“逮”個正著。
順利執結
執行幹警利用1個多小時的時間,反覆對王某進行說服教育,但是王某依然態度強硬,拒絕履行義務。隨後,法院決定對王某採取強制措施並帶其到醫院進行體檢。看到執行幹警動了真格,王某連忙打電話讓家人和朋友籌款。最終,被執行人王某與申請人於某達成和解協議,王某於9月6日前支付於某執行款30000元,餘下部分9月底前付清。
下班路上,劉亮亮等執行幹警的最美“逆行”只是威海兩級法院執行幹警決戰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努力兌現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一個縮影。在今後的工作中,威海兩級法院將以更加堅定的決心、更加有力的舉措推進執行工作再上新臺階,讓人民群眾有更多幸福感、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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