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给病人进行强制性术前艾滋病、梅毒检查?

该不该给病人进行强制性术前艾滋病、梅毒检查?

连云港市民付先生的女儿婷婷碰破了头,送往连云港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治疗,做了一个小小的缝针手术,媒体诧异医院竟然给小朋友测了梅毒、艾滋等。类似的新闻传过多起,包括茶水验尿,再次成为传媒揭露所谓医疗黑幕的炮弹。

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

很多人会拿常识说话,可惜人们的常识不一定靠得住,常识往往和一个人的阅历、知识相关,很难想象一个不懂医的人,能靠常识就能驾驭自己根本不懂的医学知识。这则不是新闻的新闻,吸引人的噱头无非两点:1.小孩不该做艾滋病、梅毒检测;2.手术前检查艾滋病、梅毒,医院强制性执行,未征得家属同意。

该不该给病人进行强制性术前艾滋病、梅毒检查?

1.小孩为什么能做艾滋病、梅毒检测?

里面潜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小孩为什么会得艾滋病、梅毒?艾滋病,又称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造成的,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发现以来,尽管国家领导人都握过艾滋病人的手,中国人始终还是谈“艾”色变,艾滋病以前有个名字叫“爱滋病”,望文生义,可以理解为“因爱而滋生的疾病”,不了解的人,就是为它跟梅毒一样,是性传播疾病。因而想当然地认为小孩没有性生活,因此不可能得艾滋病、梅毒。错了!艾滋病、梅毒可以通过母婴传播途径,即经过胎盘或者自然分娩中胎儿的挤压伤口接触母体血液而传播,简单地说,就是患艾滋病、梅毒的母亲会把病传给子女。那有人会说,可以查症状啊,没症状有什么好查,那就又错了。艾滋病有无症状期,可长达20年,外表跟正常人无异,而母亲传给子女的梅毒,可分为早期先天性梅毒和晚期先天性梅毒,晚期先天性梅毒要到5—8岁才会发病,到13—14岁才相继出现症状,因此7、8岁大的感染HIV、梅毒的小孩很有可能没有症状,只能通过抽血化验才能知道。总之,给小孩查艾滋病、梅毒是可以的。

该不该给病人进行强制性术前艾滋病、梅毒检查?

2.手术前检查艾滋病、梅毒,医院为什么要强制性执行?

这是一个争议性的话题,反方认为,病人的隐私权和知情权需要得到保护,正方则认为,得了病就该治疗,而且艾滋病和梅毒都是传染性疾病,需要早发现早治疗,此外外科手术医生的健康权和知情权也需要保护。因为治疗而去查艾滋病、梅毒,这可以理解,但什么是外科医生的知情权呢?

外科医生在手术过程中会反复使用各种各样的针器、锐物,在手术过程中很有可能被扎伤,而让受感染的血液和医生机体接触,美国一项研究显示1307例患者,有84例(6.4%)曾发生手术中医生机体接触患者血液。通过接触过HIV的空心针筒扎过而被感染艾滋病的可能性是0.3%,虽然感染率很低,但是考虑到艾滋病给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0.3%也是不可接受的。如果针筒扎入深部软组织,感染几率会提高16倍;如果针筒上可以看到患者的血液,感染几率会提高5倍。

如果能事先得到手术患者是否患有HIV,医生可以做一些特殊的防护工作,而这些防护工作在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的,比如带多几层手套、用专门的消毒器具装载尖锐物,可以有效地避免血液接触,但是会增加手术复杂度,所以对于未感染血源性传染病的病人,这些措施是不必要的。

总之,越来越多的人支持强制性术前HIV、梅毒检查,理由有三点:1.艾滋病、梅毒患者需要及时在专门的医疗中心得到医治;2.医生有拒绝患者的权力,只要他能及时地把患者推荐给其他更合适的医疗机构;3.外科医生需要知情权,他们也有保护自己和自己家庭的权力。

无论是公众,还是媒体,在涉及医疗卫生领域专业知识的报道,不要过分相信自己的常识,而是多参考专家的意见,常识有时真的靠不住。

参考文献

1.张学军等.皮肤性病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2.加州大学 Surgery in Patients with HIV:http://hivinsite.ucsf.edu/InSite?page=kb-0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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