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霸座男”的故事還沒完全落幕
火車“霸座嬸”、高鐵“霸座女”的出現根本不給事件平靜的機會
霸座事件彷彿一部連續劇,
不同的主演紛紛上場,誓將霸座進行到底
昨天上午,在永州—深圳北G6078列車上,一位女乘客強橫霸座:
本來她買的車票是靠過道,但她蠻橫地霸佔了靠窗座位。
乘警來了之後,她依然不肯讓出座位,
並搬出一套奇葩理論:
“誰說這個位置不是我的?位置上寫了我不能坐嗎?”
乘警拿她一點辦法也沒有。
在幾天前的火車“霸座嬸”,
以“我歲數大胳膊疼腿疼,年輕人站半小時怎麼了?”
強行霸佔別人的座位,
並說“你買這個位置就該你倒黴” 。
看到這裡
你有什麼想說的?
網絡上的評論是一邊倒:
你怕是有點寶里寶氣o:惡臭
走著堅持: 這這種人下次直接列為火車黑名單,不需要廢話的
Zly_洋先生:應處罰所有公共交通工具的車輛和飛機都不能再乘坐,以免再次造成這樣的事情。
主頁有毒_別點:法律不完善,執行不得力,處罰又不痛不癢,正是這樣才會使這些人敢如此的肆意妄為!
奮鬥的社會主義小青年:關於鐵路出行的相關法律應該完善和加強,這僅僅是曝光的,現實中還有很多未被曝光的,不懂得規則的人不能這樣囂張下去了。
阿蘭多紫:年輕人不懂事,給我讓個座,咋滴了!倚老賣老,誰也不欠你,給你讓是情分,不給你讓是本分,你還覺得應該還給你讓。
戰狼精神2018:就是慣的霸坐不單純是個人問題而是國家法律的不健全。
根據律法不顯示: 典型中國式潑皮
好比說“叫不醒裝睡的人”,
同樣,我們也解釋不通一個裝傻的人
一發生缺德的事,常有一個論調說
——道德日下,人心不古。
但是,我們不缺道德,缺的是規則。
事情的結果發展到現在,
霸座女的處罰通告已經新鮮出爐
衡陽鐵路公安處發佈警情通報:2018年9月19日,周某某(女,32歲)乘坐G6078次列車強佔他人座位且不聽列車工作人員勸阻。我處經依法調查取證,認定其行為構成“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之規定,對周某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同時,在鐵路徵信體系中記錄9月19日G6078次列車旅客周某某信息,並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購票乘坐火車。該旅客將自公示期滿無有效異議之日起,180天內無法購買火車票。
這樣的處罰結果能避免之後再產生同樣的“霸座”事件嗎?
答案還真不確定。
如果當初在“高鐵霸座男”的事件中,高鐵乘警直接執行該有的規則,讓孫某離開不屬於他的座位,這件事還會繼續發酵,以至於有人“效仿”嗎?
畢竟,一開始全網的指責,並沒有給他帶來實際懲罰,孫某甚至還在微博上公開囂張嘚瑟。
而處罰結果出來後,孫赫所在的韓國大學已經開學,180天以後正好寒假,回國後依舊可以坐火車,國內的這一懲罰對他而言根本起不到作用。
而“霸座大嬸”事件所帶來的探討,更是將“規矩”與“道德”的邊界擺上了檯面。
畢竟前段時間,正好有一位網紅律師分享了自己的經歷:他帶著孩子乘坐高鐵,買了上鋪,想換下鋪,換的有些艱難。結束旅途後,他在網上發牢騷,譴責不願意和他換鋪的男大學生們。
這樣的行為,與“我歲數大胳膊疼腿疼,年輕人站半小時怎麼了?”有什麼區別?
都是以道德之名,行侵犯別人權益之實的道德綁架。
人們之所以那麼痛恨高鐵霸座行為和換鋪的律師,也是因為我們非常反感道德綁架的表現。
當然,一個好的社會,人們容易禮讓弱者,
但這是“神聖第三方規則”得到確立並被廣泛尊重的前提下,我自願去做的,而不是被逼迫去做。所以好的社會首先要有一個基本規則:只要我不願意,任何力量不得侵犯我的基本權益。
幾千年來,我們一直在強調道德,或許我們該換換方向了,好好講講規則了。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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