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十條幫助創始人與合伙人規避股權分配的十大坑

這十條幫助創始人與合夥人規避股權分配的十大坑

PPS平臺合夥制管理諮詢事業部

上週在《如何才能擬出一份完備的合夥協議?解答在此》一文中我順帶提到了“股權”方面的內容,文章發表後收到不少朋友的詢問,希望進一步分享一下“股權”,恰逢導師將於本月18日受邀赴杭州為華商大學國際董事長班講授股權課程,那今日我就拋磚引玉,淺談一下我對“股權”的些許認知。

在合夥創業這件事上,朋友們都知道分股權的重要性,但其中許多朋友經常表示對怎麼分感到困惑或迷茫,在分享這個話題之前,我們先來重新認識以下兩點重要信息。

1

什麼是股權?

在《公司法》裡,股權意味著投票權、分紅權、知情權、經營決策權、選舉權、優先受讓權、優先認購權、轉讓權等,也就是說它是股東多種權利的集合體。

正因為股權代表著這麼多權利,由股權挑起的商業戰爭才屢見不鮮,但事實上,股權不僅代表著豐厚的權利,更意味著沉甸甸的責任。欲戴王冠,必承其重,合理的股權分配比例首先應與責任及貢獻的大小成比例。幻想拿了股權就坐享其成,在當今人力資本價值崛起的時代,已經越來越行不通。

中國最著名的天使投資人徐小平老師有這麼兩句話流傳甚廣,“人生最悲慘的事莫過於初戀時不懂愛情,創業時不懂股權。”“合夥創業時不要用兄弟情誼來追求共同利益,而要用共同利益來追求兄弟情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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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就是合夥創業股權設計的重要性。

2

什麼時候分股權?

因導師是股權領域的專家,過去我有數次機會跟隨導師對接企業主,我發現在我所接觸過的創業項目中,至少有50%都是股權還沒說好就開始幹,其實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首先涉及到責任的劃分。

創業公司要想從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存活下來,必須要講究一個“快”字,首當其衝就是決策要快。股權分配不明就等同於公司幾位當家人的決策權力界定不清,那遇到問題需要迅速做決策時到底該聽誰的?爭論不休,意見不合時,又由誰負責拍板定奪?做了決策後相應的責任又該誰來承擔?

有朋友可能會說當然是聽老大的,雖然股權沒約定清楚,但是老大是誰還是毫無疑問的,老大就是發起人唄。那如果老大不在又需速做決策,可有明確誰是二當家、三當家?

通常股權比例從大到小的排序就是大當家、二當家、三當家的“座次”排序。

其次,人性都是趨利避害的,公司一無所有時大家對利益可能都不會在意,反正都已經出來幹了,幹成了再說,可是公司如果發生需要追加投資、稀釋股權、分配紅利、新人入夥配股與老人退出撤股等涉及利益的事件時,股權分定尚且不明,人心是否都會自然而然的選擇維護自身利益,而顧不上公司的集體利益?

這些情況隨時可能引發公司內部高層之間激烈的矛盾衝突,且亡羊補牢為時晚矣,導致公司要麼陷入無休止的內耗,要麼只能花費高額代價才擺平,這種實例在創業企業中數不勝數。

也就是說,最好的辦法是未雨綢繆,在創業項目啟動之前,合夥人之間就確定股權,這樣即便後期股權需要調整,也至少有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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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來說說怎樣分股權

首先這是一個專業度和靈活性雙高的課題,既要考慮遊戲規則的科學性與嚴謹度,又不能忽視人性的藝術化和個體的差異化(這裡的個體指的是以企業\創業項目為單位),因此絕不能對別家的股權設計方案採用“拿來主義”生搬應套或照葫蘆畫瓢,必須為自家量身定製。

其次股權的設計應服從戰略的需要。也就是說先確定我們在做的是一份什麼樣的事業,有多大的市場空間,可能做到多大的規模,合夥人之間現階段的投入和潛在的貢獻比例是怎樣的等等。只有先確定了這些,再設計與之配套的股權方案才能匹配公司戰略發展的需要,而不能靠臨時拍腦袋或感情用事來隨意劃分股權比例。

第三,股權是一種投資行為,合夥人除了需要貢獻智慧、精力、能力,還需出資。這裡的出資有兩重含義:

1、為湊集公司初始階段的啟動資金,每位合夥人做出的投資,表示著對共同事業前景的看好;

2、出資以表參與此番事業共圖未來的決心,也就是象徵著投名狀,錢到心到。

這裡要特別提兩點:

1、出資不是非要按股權比例對價,而是根據每位合夥人的經濟承受能力,先人後錢。

比如甲乙丙三人合夥,股權比例5:3:2,相比甲乙身家富裕,丙經濟狀況一般,這種情況下三人合夥就適宜按照先人後錢的原則,基本操作如下:

按照丙的經濟狀況(丙只拿得出5萬),則三人確定按人先原則,出資額分別為甲12.5萬,乙7.5萬,丙5萬,但項目初始投資需要50萬,還缺25萬。這剩下的25萬甲乙可按錢後的原則來出資,也就是這部分的出資行為屬於甲乙投資獲得相應股權,而且應該屬於增資擴股的方式獲得。

假設這個階段甲乙丙三人創業除了夢想之外什麼都沒有,項目初始內部投後估值250萬,那麼甲投資20萬,乙投資5萬,分別獲得8%和2%的股權,甲乙丙三人原有的股權整體稀釋10%,這就是先人後錢。其中甲乙丙以12.5萬、7.5萬、5萬投資獲得的股權為限制性股權,甲乙以20萬、5萬投資獲得的股權為優先股。

圖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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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資宜在各自經濟能力的承受範圍內。創業不是一條坦途,除了需要事業夥伴的相互扶持,也需要家庭成員的理解和支持,因此還是儘可能在滿足家庭基本開支的情況下創業,最好不要為了創業抵押房子或債臺高築,一旦後院失火,前線可能也會潰退。

第四,適合拿股權的人必須是具備創業精神的人。在已發表的《在分股權之前,老闆必須先拎清這三種人》一文中,導師曾將公司裡的人員分為以下三種人,分別是勞動者、職業人、合夥人,這三種人的工作狀態分別是作業精神、職業精神、創業精神,勞動者拿工資,職業人拿工資+獎金,合夥人拿工資+獎金+股權,對應如下圖:

這十條幫助創始人與合夥人規避股權分配的十大坑

第五,股權分定了要籤協議。不管是體現在合夥創業協議中,還是體現在股權代持協議,總之要落實在白紙黑字上,大家簽字蓋章確認,具體可翻閱上週題為《如何才能擬出一份完備的合夥協議?解答在此》一文,有詳介。

第六,股權的分配既不能一股獨大,也不能五五均分,而是要有梯度。有的創業者吝惜股權,自己持股99%,其他幾位合夥人共同持股1%;又有的四人合夥,每人25%,這些都非常不可取。

梯度如何設計?例如同樣是CEO、COO、CTO三人合夥創業(一般創始人50-60%,聯合創始人20-30%,股權池10-20%),運營驅動型的公司,CEO50%,COO15%,CTO10%;技術驅動型的公司,CEO50%,CTO15%,COO10%,餘下的25%進入股權池,預留給未來的人才及資本股東,大體可以這樣安排,但具體的分配比例及股權成熟期限,還是要因團隊而異,畢竟實際情況可能比這複雜的多,此只為舉例。

第七,實股、虛股、優先股、限制股,分紅股,期權股等等這些的適用階段、適合對象、操作辦法,在股權設計時需要分清,以免錯用濫用而導致股權分配的初衷南轅北轍。

第八,股權的授予、成熟、鎖定、轉讓與退出規則。

鑑於最後兩條的細節內容頗多,需要較為長篇來講解,且在知嗒APP的【股權與資本】、【平臺與合夥】兩個知識號中有大量相關精品文獻資料可供查閱學習,在此我就暫不詳述,改日或與朋友們就這兩點獨立成文分享。

總結一下,關於股權,本文共講述了需在配股前認清的兩大信息和在分股過程中需要注意的八大方面。提煉如下:

配股前:

1、股權意味著權利更代表著責任;

2、啟動合夥創業項目前先確定股權;

分股中:

1、股權方案需量身打造;

2、股權設計需服從戰略需要;

3、股權是投資行為;

4、具備創業精神的人才能拿股權;

5、股權分定了要籤協議;

6、股權設計要有梯度;

7、不同類型的股權需先辨後用;

8、股權成熟與退出都要按規則。

最後,用導師常講的一句話總結:

股權是工具,是連接器,用好股權,企業可以最小的成本連接資本與人才,且在人力資本價值日益凸顯的今天,企業也必須用好股權才能成就自身及人才。

筆者導師:曾慶學,企業管理學博士,PPS平臺合夥制首席導師、戰略管理與人力資源管理專家、股權設計專家,曾為五六十家企業輔導過股權,主講過上百場相關課程,後將企業管理、戰略、人力資源、股權等與合夥制充分糅合,推出PPS平臺合夥制系統管理諮詢,現正在輔導數家企業實施平臺合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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