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郭美美」暴露善款管理大問題

提起郭美美,很多人把她和紅十字會聯繫起來。雲南普洱市紅十字會也出現了“郭美美”——李豔萍擔任出納期間,把國家救災款當成自家的錢,只要腰包裡沒錢花了,填一張現金支票就取出來花,主要用於美容和購物……8年時間,她先後挪用救災款247萬餘元。近日,普洱市思茅區法院公開審理這起挪用貪汙救災款案。(9月17日澎湃新聞網)

70後的李豔萍,1994年大學本科畢業後,回到普洱當地參加工作。2004年3月8日,她到普洱市紅十字會工作。兩年後,擔任普洱市紅十字會出納。就是這個出納崗位,讓她實現了“近水樓臺先得月”,喜歡美容和購物的她,不僅是個“月光族”,而且只要沒錢,填寫一張支票就能把錢搞出來。這個被稱之為“雲南郭美美”的出納,就這樣挪用貪汙慈善救災資金247萬元,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嚴懲。

慈善救助的事,始終都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沒有最熱,只有更熱。每一次此類事件發生的時候,都是慈善救助傷疤的一次慘不忍睹的揭露。我們為何這麼關注慈善救助資金?這是因為,這筆資金飽含著公益人士的愛心,飽含著人們對美好社會的期待,我們期盼有關部門能夠管理好這筆資金,在天災人禍發生的時候,在貧寒交迫出現的時候,救人於水火之中,讓更多人走出人生沼澤地帶。慈善資金、扶貧資金、救災資金,是容不得絲毫懈怠的。

單就“雲南郭美美”事件來看,暴露出的問題是不小的。一個方面是,這個在紅十字會擔任出納的人,連最基本的從業資格都沒有,沒有國家要求的會計證書,這樣一個人是如何成為出納的?

一個方面是,她獲取現金十分簡單,只要填寫一張現金支票就可以了,而實際上出納只憑借一張現金支票是不可能支取資金的,這需要單位的公章,領導的簽字,什麼程序都不符合,現金到底是如何支取的?

再一個方面來說,用於美容和購物上的資金達到了幾百萬元,有的時候是屬於挪用,有的時候是屬於貪汙,這樣的財務管理到底還有多大漏洞?難道所有環節都形同虛設?

我們還需要思考的是:慈善資金、救災資金等等到底發揮了什麼作用?為何有這麼多資金躺在賬戶上睡大覺,到底是需要救助的人和事不多,還是該救助的人和事沒有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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