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了對方的幸福而分手,都是藉口,不是不愛就是不夠愛

為了對方的幸福而分手,都是藉口,不是不愛就是不夠愛​為了一個真愛的人,怎麼可以輕易地說分手。為了對方的幸福而分手,都是藉口,不是不愛就是不夠愛。

有人說,對於男人最愛她的女人最先離開,沒那麼愛他的女人最後離開;對於女人最愛她的男人最後離開,沒那麼愛她的男人最先離開。

電視劇中經常有這樣的劇情。男孩兒瘋狂的追求女孩兒,兩個人在一塊兒之後。一起經歷了很多的事情,有心酸有美好。可到最後真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兩個人家庭的貧困差距以及教育背景成為阻止他們在一起的最大障礙。

這時,女孩兒父母給她介紹的門當戶對的第三者插入。男孩子和第三者相比確實存在很大的差距,導致了他的不自信。經過再三的考慮以及女孩兒父母的“開導”。他決定離開女孩子,因為這樣才能讓她幸福。第三者能給的他暫時給不了,第三者擁有的他沒有。離開也許是最好的選擇。

這樣的情景在電視劇中,在言情小說中也許很常見。可能,在現實的生活中也的的確確是這樣。離開自己心愛的女孩值不值得也許是值得探討的愛情問題。

站在我個人的角度來講,我是不會在金錢的威脅下離開彼此互愛的人。能夠遇到真心相愛的人並不容易,一旦選擇離開就有可能和自己不愛的人在一起生活,這也許是一輩子最大的遺憾,永遠無法彌補。

真正的愛情應該是這樣的。為了能夠和心愛的女孩在一起,努力的工作,能配得上她,能夠給她幸福。真實的故事,一個男孩兒畢業後向女朋友求婚,丈母孃擔心女兒的幸福,讓男孩子給她20萬作為禮金。

剛畢業的大學生哪有這麼多錢。限定三年的時間。男孩什麼都沒說,三年裡努力的工作。最後,提著20萬的現金出現在女孩的家裡,錢給了未來的丈母孃,把女孩帶走了。

愛情的力量是偉大的,為了心愛的人,能夠讓一個人快速的成長。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情依然存在。我的一個同學,大學後就與女朋友結婚了。瞬間生活的壓力讓他喘不過氣來。為了能夠給她幸福,我同學決定創業。開了一個小餐館,把生意經營的紅紅火火,沒過一兩年就在杭州買了房子。

真的愛一個人,就要為她而努力。而不是因為家人的反對,別人的阻撓兩個人就彼此分開。能夠分開的,不是不愛就是不夠愛。

我們的人際圈能夠維持的朋友也僅僅在150人左右。而經常聯繫,關係親密也僅僅在6個人左右。所以,能夠在茫茫人海中遇到你愛她她也愛你的人少之又少。遇到了,就是天大的緣分。學會彼此珍惜,互相愛護就是對這種緣分的維護。不要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才學會了去愛。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不要讓自己生活在悔恨中,不要讓自己終身遺憾。活出自信,活出自我,讓我們的人生燦爛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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