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宋X涉嫌危险驾驶罪

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警示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文明出行”,安泽交警现将这起危险驾驶案例进行曝光,希望通过曝光少数人,警醒多数人,达到人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的最终目的。

醉酒开车的人属于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曝光」宋X涉嫌危险驾驶罪

2018年05月06日,宋X驾驶晋LK02XX号帝豪牌小型轿车,沿第安线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44公里加600米(安泽县唐城镇议宁村)路段,与范X由北向南驾驶的晋L030XX号雪佛兰牌小型轿车发生正面碰撞,造成范X、宋X、晋L030XX号雪佛兰牌小型轿车乘车人任XX、白X、范XX受伤,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鉴定结果为:宋X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3.3mg/100ml。宋X涉嫌危险驾驶罪。

安泽交警提醒

「曝光」宋X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统计数据表明,驾驶员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是平时的15倍,30%的道路交通事故是由酒后开车、醉酒驾车引起的;驾驶员死亡档案中有59%与酒后驾车有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此触目惊心的数据,请广大驾驶人一定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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