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份以來
中山市民政局持續開展
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
先後公佈了8家非法社會組織名單
為加大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力度
發動更多市民、社會力量提供線索
中山市民政局決定實施
“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有獎舉報”行動
詳情可要看好咯
整治對象
主要打擊整治兩大類非法社會組織
一,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以及被撤銷登記後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組織,也包括籌備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二,未經登記、備案、擅自在境內以社會組織名義開展活動的“離岸社團”、“山寨社團”等境外非政府組織。
重點打擊整治以下非法社會組織:
1,利用“一帶一路”建設、“軍民融合”、“精準扶貧”、“鄉村振興”、“粵港澳大灣區”、“公益慈善”等名義騙錢斂財的非法社會組織;
2,在文化藝術、新聞出版、廣播影視、網絡文化等宣傳文化及意識形態領域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特別是打著弘揚“傳統文化”、“養生修煉”等旗號,傳遞社會負能量的非法社會組織;
3,冠以“中國”、“中華”、“國際”、和“廣東”、 “全省”等字樣在中山開展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4,假借國家機關下屬機構名義、損害黨和政府形象的非法社會組織;
5,涉及資金量大、參與人數多的或侵害老年人、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非法社會組織;
6,其他可能危害國家安全或危及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非法社會組織。
識別方法
通過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官方網站“中國社會組織網”
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
點擊“全國社會組織信息查詢”進行查詢。
通過關注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國社會組織動態”公眾號,點擊“我要查詢”進行查詢。
獎勵規則
獎勵範圍
使用社會團體和基金會名稱,設址和活動在中山市內的非法社會組織。
舉報形式
舉報非法社會組織行為時,應向中山市社會組織管理辦公室,提供非法社會組織線索,包括非法社會組織名稱、圖片證據、詳細地址、非法社會組織活動內容等以及提供舉報人身份證及聯繫方式,不接受匿名舉報。
處理程序
1、舉報登記:受理投訴舉報時,工作人員應如實登記投訴舉報人姓名、聯繫方式、投訴舉報時間和發現非法社會組織的名稱、活動地點、證據材料或相關線索。
2、調查核實:投訴舉報登記後,由中山市社會組織管理辦公室進行調查核實。
3、兌現獎勵:所舉報的非法社會組織未曾在國家民政部和廣東省社會組織管理局、中山市民政信息網等官方網站公開曝光,非法社會組織信息清晰、證據確鑿的,經確認並曝光後,對舉報人予以獎勵。
獎勵標準
經查證屬實
確認舉報者為第一舉報人,予以獎勵
如非第一舉報人,不予以獎勵
獎勵標準為
舉報查實一宗獎勵人民幣300元
獎勵領取方式
在舉報案件查實後,將通知舉報人通過銀行轉賬支付獎勵金,舉報人應當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持有效身份證件登記銀行賬號,逾期未登記的,視為自動放棄。
保密措施
登記管理部門及工作人員應對舉報人實行嚴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洩漏舉報人的相關信息,違反規定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其責任。
實施期限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注:本有獎舉報說明最終解釋權為中山市民政局。
一起行動,共同打擊非法社會組織
保障人民群眾權益
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
發揮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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