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接連發聲民營經濟不會離場:民營企業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9月16日舉行的2018年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專題研討會上,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中央財經領導委員會辦公室原副主任楊偉民表示,要完善民營企業的產權保護制度,國有企業的財產權不可侵犯,民營企業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廢除對民營企業歧視性的法律政策和監管。

楊偉民認為,產權制度改革和市場化改革必須同步才能有效,產權明晰了,資源才能流動起來,才有交易市場,市場才能夠決定資源配置。

“要素市場化改革就是要大幅度減少政府對資源的直接配置,使市場在要素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改革的主要任務有一是深化市場制度改革,深化市場準入改革,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各種規定和做法。”楊偉民說。

近日,一篇網文稱“中國私營經濟已完成協助公有經濟發展的任務,應逐漸離場”,提出民營經濟不宜繼續盲目擴大等觀點,引來大量的批駁聲音。《人民日報》、《經濟日報》、《經濟參考報》等多家媒體紛紛發聲,予以反駁,明確了國家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繼續發展民營經濟的堅決態度。

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文章《踏踏實實把民營經濟辦得更好》,評論認為,國家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是明確的、一貫的,而且是不斷深化的,不是一時的權宜之計,更不是過河拆橋式的策略性利用。

上述文章稱,民營經濟創造了我國60%以上GDP,繳納了50%以上的稅收,貢獻了70%以上的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提供了80%以上的就業崗位。民營經濟不是處於協助的附庸地位,而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

《經濟日報》刊發了題為《對“私營經濟離場論”這類蠱惑人心的奇葩論調應高度警惕——“兩個毫不動搖”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的文章。文章指出,今日中國,已經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第一大工業國、第一大貨物貿易國、第一大外匯儲備國;人民生活已從短缺走向充裕、從貧困走向小康。改革開放給中國帶來翻天覆地的變化,根本無從得出要對非公有制經濟“卸磨殺驢”、以公有制取代非公有制的方式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荒謬結論。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必須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和分配製度,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黨中央對“兩個毫不動搖”方針的再次重申,引導和激勵著廣大民營企業家在新時代作出新貢獻。

作為民營企業的萬向集團創建於1969年,從魯冠球以4000元資金在錢塘江畔創辦農機修配廠開始,以年均遞增25.89%的速度,發展成為營收超千億、利潤過百億的現代化跨國企業集團,被譽為“中國企業常青樹”。萬向集團與國企合作開始時間早,並且有不少成功案例。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萬向就與中國汽車投資公司有緊密合作。股份制改造之後,又吸收中汽投等國有企業為萬向錢潮股東,這些年來,不僅在產業上發揮了協同效應,而且為合作伙伴提供了可觀的財務收益。此外,萬向還是廣汽集團、中色股份的股東,彼此保持了良好的合作關係。

“關於‘國進民退’的問題,我們創始人魯冠球生前曾有很深入的思考和認識,我非常認同。”魯冠球之子,萬向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魯偉鼎曾對第一財經表示,不論上世紀末的“國退民進”,還是後來所謂“國進民退”,其實都是偽命題。實質是需求決定形式,能力決定形式。

魯偉鼎表示,所謂“國進民退”,其實是不存在的。存在的是優勝劣汰,存在的是科學發展。所以,民企要堅定不移地支持中央提出的“兩個毫不動搖”。“作為民企,不要抱怨,而是應該苦練內功,強大自己。”

華訊方舟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吳光勝此前在接受第一財經採訪時也表示,兩個“毫不動搖”可謂給廣大民營企業家吃了“定心丸”,發了“護身符”;民企和國企都是“共和國的兒子”,而且都是“親兒子”。

第一財經注意到,8月16日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了關於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和民營經濟發展的彙報,要求堅持基本經濟制度和“兩個毫不動搖”,一是下更大力氣降低民間資本進入重點領域的門檻。聚焦補短板、擴內需、穩就業,在環保、交通能源、社會事業等方面,向民間資本集中推介一大批商業潛力大、投資回報機制明確的項目,積極支持民間資本控股。

國資委研究中心研究員胡遲對第一財經表示,促進民間投資和民營經濟發展,是堅持基本經濟制度的需要,也是穩增長和調結構的需要。另外,鼓勵民間投資進入以前進入較少的領域,比如說養老和醫療。

楊偉民表示,如果我們過於糾纏於公有制還是私有制,那麼國有企業改革和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就無法深入下去。但是如果放在產權制度的視野裡邊,則可以在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的條件下,大踏步地推進國有企業、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帶來新的改革紅利和發展的紅利。

關於下一步改革的主要任務,楊偉民表示,完善科技創新產權制度,允許科研人員擁有其應該擁有的科研成果的產權;完善農村土地產權制度;完善自然資源的產權制度,明確全民所有自然資源的產權人;完善國有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完善民營企業的產權保護制度。

他還指出,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科研人員可以自主決定科研成果轉化的體制。深化價格改革,加快放開土地、資金、房地產、電力、石油、天然氣等的價格。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破行政性壟斷,防止市場壟斷,對國企、民企、外企實行同等程度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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