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監獄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李國明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

日前,經批准,省紀委監委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對曲沃監獄黨委委員、副監獄長李國明同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國明違反廉潔紀律,收受服刑人員禮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對服刑人員給予特殊照顧,對其違反監規行為不制止、不查處,疏於監管,為其在獲得獎勵和減刑事宜方面提供幫助,嚴重擾亂正常監管活動,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李國明同志撤銷黨內職務、撤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

李國明簡歷

李國明,男,漢族,1970年5月生,山西曲沃縣人,大學文化,1990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0年12月,任曲沃監獄二監區教導員;2012年6月,任曲沃監獄黨委委員、副監獄長;2017年6月,任曲沃監獄黨委委員、副監獄長、山西潤沃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

駐省司法廳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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