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團結」我國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內涵、歷程和特點

「民族团结」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实践的内涵、历程和特点

「民族团结」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实践的内涵、历程和特点

【作者簡介】 金炳鎬,中國民族理論研究專家、首屆國家級教學名師,二級教授,教育部全國民族教育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央民族大學中國民族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國家民委人文社會科學重點基地中國特色民族理論研究基地主任,主要從事民族理論與民族政策、民族關係、民族學研究。

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民族團結進步關係到鞏固國家統一、促進社會穩定,也關係到民族關係和諧、民族繁榮發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是一項龐大而複雜的社會系統工程,它涉及歷史與現實、民族與區域、政治與經濟、制度與法律等諸多因素,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推動。我國的民族團結進步實踐是指在黨和國家的領導下,由政府主導、各民族群眾廣泛參與、創造性地推進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進步的一切社會活動。我國的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經歷了60多年的發展歷程,體現出在基層的群眾性實踐中發端、在民族地區長期堅持中豐富、在黨和政府倡導引領中持續、在各個歷史階段中不斷創新等顯著特點。

「民族团结」我国民族团结进步实践的内涵、历程和特点

一、我國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內涵與現實價值

1.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概念

民族團結是馬克思主義處理民族問題的根本原則之一,它與協調民族關係相關聯,是指不同民族為了共同的利益和目標,在自願、平等基礎上的聯合。民族團結是凝聚人心、整合社會的一種精神要求、一種思想力量,是民族關係的一種狀態,具有維護和促進民族關係密切、融洽發展的正向引領意涵,也具有反歧視、反分裂的反向遏制意涵。在我國,民族團結是指統一的多民族的社會主義中國各民族之間的團結,是以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黨的團結為核心的,是以社會主義制度和祖國統一為基礎的,是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所追求的目標。

民族進步與促進民族發展相關聯,是指民族的發展狀態。在我國,民族進步是指各民族參與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的過程。

民族團結進步是民族團結和民族進步的合意。民族團結、民族進步二者相輔相成、密切相關。

民族團結是民族進步的保證,民族進步是民族團結的基礎。我國的民族團結進步實踐,是指在黨和國家的領導下,由政府主導、各民族群眾廣泛參與、創造性地推進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進步的一切社會活動。民族團結與民族進步統一於我國的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之中。通過民族團結進步實踐,推進了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的貫徹落實,促進了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進步,維護了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推進了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全面發展。

2.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本質內涵

民族團結是指民族關係的密切狀態,是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的基本特徵和核心內容之一。民族團結是民族關係調整和建構追求的最高境界和狀態。民族團結的生成、發展和鞏固,具有一般社會關係的基本特性,同時有其特殊性。一般而言,民族團結指一個多民族社會為了實現共同的理想或完成共同的社會目標,凝聚、聯合不同的民族成員或民族內部力量,保障社會合作的進程。民族之間關係的歷史基礎、不同民族成員的思想信念、行為規範以及社會政策導向等都直接影響著這一進程的實現。

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本質,就是一個國家藉助各種社會機制協調國內民族關係,推動各民族共生共存、共同發展的過程。因此,任何能夠傳達這一價值追求的活動、事務均可被作為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載體加以利用。具體來看,我國的民族團結實踐,主要包括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建設、民族團結法制化、民族團結機制探索等。

3.民族團結進步的理論與實踐的關係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族理論中最核心的兩個問題——促進民族發展、協調民族關係,體現到民族工作中就是民族團結、民族進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族政策最根本、最核心的四個政策——民族平等、民族團結、民族區域自治、民族發展繁榮,體現到民族工作中就是民族平等前提下的民族團結、民族區域自治和民族繁榮中的民族進步。

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是新形勢下加強民族團結、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也是在新的歷史時期全面推進“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的一項重要工作機制。這是筆者綜合把握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所得出的重要內涵。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是黨和國家深刻把握我國作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歷史與現實,立足我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理論與實踐,抓住馬克思主義民族觀的民族平等聯合理論內涵和精神實質,充分借鑑國內外解決民族問題的經驗和教訓,創造性地提出的一項重要工作機制。我國的民族團結進步實踐,是對我國作為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歷史內涵的深刻認識和把握,是對馬克思主義國家觀的深邃理解和實踐,是對馬克思主義民族發展規律和民族問題的深刻認識和把握,是對中國共產黨民族團結和民族發展理論和政策的不斷豐富和發展。

4.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現實價值

在新的形勢下,進一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各項活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是應對新形勢新挑戰、開創社會主義民族關係新局面的客觀需要。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社會發展面貌、民族關係面貌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民族團結進步事業躍上了新的歷史高度。但我們也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國的民族關係在不斷鞏固和發展的同時也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從國際上看,一些西方國家加緊利用民族、宗教因素對我國進行戰略牽制和“西化”、分化。就國內而言,當前,我國正面臨“新四化”,即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時,經濟發展進入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社會轉型力度加劇,利益格局變化多樣,人口流動漸趨廣泛,族際交流日益頻繁,各種矛盾和問題相互交織。在此背景下,民族工作也面臨著一些新的階段性特徵。習近平總書記在 2014 年召開的中央民族工作會議上將新的階段性特徵概括為“五個並存”,即“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並存,民族地區經濟加快發展勢頭和發展低水平並存,國家對民族地區支持力度持續加大和民族地區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建設仍然薄弱並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趨勢增強和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糾紛上升並存,反對民族分裂、宗教極端、暴力恐怖鬥爭成效顯著和局部地區暴力恐怖活動活躍多發並存”。面對新的挑戰,我們必須大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實踐活動,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為推進新形勢下的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奠定堅實的思想基礎、社會基礎和群眾基礎。

二是創新民族工作方法,完成促進民族團結、實現共同進步這一根本任務的迫切需要。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重大舉措,推動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實現了歷史性的飛躍。但是,隨著經濟社會轉型的加速,一方面,我國的市場化改革改變了傳統政府管理的社會環境,限制了政府可利用的資源,壓縮了政府權力干預的範圍,提高了政府治理的難度;另一方面,經濟社會轉型中結構發展的不平衡現象,與市場化機制共同作用,拉大了地區、城鄉、群體之間的發展差距,成為民族問題產生的社會根源。這種轉型期產生的民族問題向民族事務治理提出了嚴峻挑戰,迫切要求增強民族事務治理體系的適應性與治理能力。而社會輿論界與思想理論界在認識我國民族事務治理體系與民族問題關係上出現的理論偏差與現實誤判,如關於我國民族事務治理體系“過時論”、“取消論”和“淡化論”等觀點,一定程度上混淆了現階段我國民族問題演變過程的轉型性與體制性特徵。與此同時,我們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與形勢發展、新的要求還有很多不適應的地方,工作體制機制、手段方法等還有很多亟待改進的薄弱環節,需要我們從我國國情出發,既堅持和發揚優良傳統和成功做法,又大力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機制創新、工作創新、方法創新,切實提高駕馭新形勢下民族問題的能力,不斷提升民族工作的水平,做好民族團結的工作。

三是加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現實需要。當前我國改革開放正處於難得的戰略機遇期,民族地區發展迎來了歷史上的最好機遇。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實踐各項活動,能夠引導各族幹部群眾倍加珍惜來之不易的成就,倍加珍惜民族地區加快發展的良好勢頭和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可以繼續激勵各族幹部群眾爭做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的先進模範,自覺主動地與危害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的言行作堅決鬥爭,切實維護好民族團結這一各族人民的生命線,維護好社會穩定這一各族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保證,維護好祖國統一這一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

二、我國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歷程

新中國成立以來,根據不同時期的特點,我國的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經歷瞭如下四個發展階段:

1.1949 年至 1976 年,以堅持民族團結教育和宣傳為主

這段時期的一切民族團結工作均帶有開創性特點,如構建有利於民族團結的國家體制、派出多個民族訪問團、開展民族識別、民族政策執行情況大檢查等。

2.1977 年至 1987 年,以探索民族團結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為主

1982 年,中央書記處回應了國家民委提交的《關於召開全國民族團結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表彰大會的請示報告》,確定:“不召開全國性的表彰先進大會,對於某些在維護和加強民族團結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有關省、自治區可以自行召開會議進行表彰。”經中央批准後,很多省、自治區和自治州、地區、縣召開了民族團結好人好事(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表彰大會。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工作日益融入日常民族工作系統,推動了全國範圍內創建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活動縱深發展,形成了新的社會風尚。

3.1988 年至 1999 年,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發展為主

1988 年 3 月召開的全國民委主任會議提到“鞏固和發展各民族的團結進步事業”。從 1988 年開始,中央政府開始開展全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表彰活動,至上世紀 90 年代末共舉行了三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的開展,進一步推動了地方的民族團結表彰工作,使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成為了各級政府推動民族團結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4.新世紀以來,以推動民族團結進步事業深入發展為主

首先,全國民族團結表彰活動繼續有序推進。新世紀以來,中央召開了3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

其次,民族團結教育範疇不斷擴大。2008 年,國家教育部和國家民委辦公廳聯合印發《學校民族團結教育指導綱要(試行)》,首次提出把民族團結教育作為重要的專項列入課程教學,並詳細規定了民族團結教育的指導思想、課程性質、基本原則、目標任務,以及民族團結教育的主要內容、實施途徑和方法、組織實施等,以及民族團結教育的師資培養與培訓工作等內容,由此強化了學校作為民族團結教育主渠道的作用。

最後,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創建和民族團結宣傳教育新機制得到積極推進。

2009 年召開的第五次全國民族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首次明確提出了“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概念。2010 年,中共中央宣傳部、中共中央統戰部和國家民委聯合發佈《進一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意見》,提出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具體要求、活動形式,建立健全了活動工作機制,明確了組織領導、協調配合、監督檢查和條件保障各項機制。此後,全國各地在完善創建活動機制、加強典型培養和宣傳、豐富工作形式等方面都做了積極努力和探索,建立了一大批民族團結教育基地,探索了民族團結進步長效化和系統化機制,紮實推進了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區和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範單位建設,搭建了一大批民族團結進步交流和宣傳平臺,培養了一大批民族幹部和各類人才隊伍。

三、我國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特點

回顧我國 60 多年來的民族團結進步實踐歷程,不難發現,我國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軌跡呈現出“基層—中央—基層”的特徵,即它在基層群眾性實踐中發端,在民族地區長期堅持中不斷豐富發展,在黨和政府倡導引領中持續推進,在各個歷史階段中不斷深化和創新。

1.在基層的群眾性實踐中發端

我國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發端於基層、發展於基層,符合各族群眾要求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利益需求,並自下而上得到了國家層面的肯定和推廣,體現出基層性、群眾性、實踐性。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加強民族團結教育便成為了多民族國家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1953 年,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將自治州成立的紀念月 9 月定為每年的“民族團結宣傳月”,集中宣傳黨的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進行民族團結教育,形成了民族團結教育的“延邊經驗”,得到了黨中央的肯定。此後,全國各地都效仿和學習。1982 年 11 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率先召開了自治區一級的民族團結先進集體和個人表彰大會。國務院在肯定和總結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實踐活動的基礎上,從 1988 年開始先後召開 6 次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進一步拓寬了實踐活動的途徑和方式,豐富了形式和內容,積累了有益的經驗,推進了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產生了廣泛而深遠的影響。同時,我國民族團結進步實踐始終以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具體實踐中充分尊重群眾,把民族團結進步實踐活動的重心放在加強基層基礎工作上,貼近實際,鼓勵各族幹部群眾積極探索實踐經驗,充分調動群眾參與的熱情和積極性。民族團結進步實踐活動與推動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與解決各族群眾切身利益問題緊密結合,使群眾在參與實踐活動中充分得到教育、得到實惠。

2.在長期堅持中豐富

我國在推進民族團結進步的具體實踐中,既注意從縱向上把頂層設計貫徹落實到底層實踐,又注重從橫向上實現多元主體間的廣泛參與和協同合作,把研究機構的科學元素、智力支持與實踐部門的現實需求、問題導向充分結合。各項事宜緊密結合實際,既制定長期規劃、中長期目標,又作出短期安排,分步實施,整體推進。同時,各地區結合自身實際,搭建多種實踐活動平臺,利用豐富的創建載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實踐活動,積累了一系列成熟有效的做法和經驗,豐富了民族團結進步實踐的內容。如,北京市切實發揮區縣街道社區的作用,把“五進”(進社區、進學校、進鄉村、進企業、進社團)作為民族工作社會化的基本途徑。上海市在中心城區的街道社區實施“三個一”工程,即,在社區事務受理中心(工作站)設立民族服務窗口和 24 小時少數民族服務和維權熱線,在流動人口多的社區建立少數民族流動人口聯絡站;組織開展民族法律法規進黨校、進學校、進工地、進社區活動,設立宣傳諮詢點,發放宣傳資料。雲南省以“三種模式”(村寨模式、城市創建模式、跨區域創建模式)擴大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的覆蓋面,以“三個結合”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以“三項機制”提高民族團結創建活動實效,在“擴大、深入、提高”上下功夫,豐富了民族團結進步活動,提高了效率。吉林省延吉市積極探索,強化措施,建立健全了組織領導機制、戰線負責機制、宣傳教育機制、目標考核機制、督查指導機制、表彰激勵機制、民族經濟發展機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等 8 項民族團結進步創建長效機制,有力地推動了延吉市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長足發展。上述諸類實踐活動不勝枚舉,正是這樣,具有中國特色的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理論和實踐在長期堅持中不斷得到豐富和發展,體現出了整體性、長期性、豐富性。

3.在黨和政府倡導引領中持續

為了做好新形勢下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黨和國家特別注意民族團結教育宣傳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在民族團結宣傳的形式和內容上,注意區分層次,正面宣傳。對各級黨政幹部,著重進行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和黨的民族政策教育,使他們樹立正確的民族觀,學會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觀察和處理問題;對各族群眾,採取豐富多彩、喜聞樂見的形式,進行“三個離不開”思想教育,增強了他們對民族團結重要性的認識,增進相互間的瞭解和尊重;對於青少年,進行中華民族團結友愛的優良傳統和民族知識的教育,要求有關教育內容進學校、進課堂、進教材。這些方式把民族團結教育納入公民道德教育的全過程,納入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全過程,確保各族人民共呼吸、共命運、心連心的光榮傳統代代相傳。

在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中,各級黨組織和政府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堅持普遍性與特殊性的有機統一,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根據不同的地區、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民族關係發展情況來制定計劃、選擇形式。例如,有的圍繞脫貧致富設計主題,倡導形成人人嚮往發展、投身發展、推動發展的社會風氣;有的圍繞維護民族團結設計主題,努力形成以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祖國統一為榮,以破壞民族團結、社會安定、祖國統一為恥的社會氛圍;有的圍繞民族文化設計為主題,形成以民族文化加強民族團結、實現共同進步的工作方式;等等。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根據自身特點和實際,確定了鮮明的活動主題,形成效果突出、百花齊放的生動局面。

4.在各個歷史階段中不斷創新

根據特定時期民族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我國民族團結進步實踐不斷開拓、創新和深化,具有時代性、開拓性、創新性。新中國成立初期,根據當時的具體形勢和任務,民族團結教育主要開展了疏通民族關係、消除歷史造成的民族隔閡、調節民族糾紛、加強與少數民族聯繫等主題活動,並進行了多項民族團結教育實踐。1979 年全國邊防工作會議重申了黨的民族政策,確定了新時期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務:“在全黨、全國各族人民中間,普遍地、深入地、大張旗鼓地進行民族政策再教育,認真檢查民族政策的執行情況,切實解決存在於民族關係方面的問題,消除不利於民族團結的因素。”各地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這一精神的過程中,創造性地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活動,取得良好社會效果。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根據黨和國家中心工作的歷史性轉變,及時將民族工作的中心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加大民族政策貫徹落實的力度,特別強調了發展是解決民族問題的核心。黨中央還專門召開了西藏工作、新疆工作等一系列座談會,因地制宜,分類指導,部署幫助少數民族改變貧困落後的面貌、加強和維護民族團結的政策措施。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中共中央提出了“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三個離不開”思想以及加強民族團結和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的思想。同時,制定並實施了西部大開發戰略,採取一系列重大舉措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有力維護了民族團結、社會穩定、國家統一,把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全面推向前進。進入 21 世紀,黨中央提出了新世紀新階段的民族工作主題“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在“兩個共同”思想的指引下,國家制定實施了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興邊富民、少數民族事業三個專項規劃,以及一系列的發展政策,使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邁入又快又好的發展軌道,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贏得了新世紀新階段的良好開局。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系統分析和科學研判我國民族工作“五個並存”的階段性特徵,繼承了各個時期中國共產黨的民族團結思想成果。在實事求是和理論創新目標的引領下,中國共產黨民族團結進步實踐以話語創新、載體創新和方式創新為指引,充分利用深厚的歷史文化資源,進行廣泛的社會動員和正面的引導,使法制建設在各級政府的積極探索中取得一系列成果,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改善提供了堅強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