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違規收受禮金……福建一批黨員幹部被通報查處!

福建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中秋國慶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倡導廉潔過節,深入推進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不斷鞏固和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

現將近期查處的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通報如下:

倉山區城市管理執法大隊原教導員賴朝星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

問題:2017年10月,賴朝星在福州一家以工作室命名的“一桌餐”場所,接受其管理和服務對象程某某的宴請;此外,2017年、2018年春節期間,賴朝星先後5次收受其他管理和服務對象贈送的購物卡和現金共計7500元。

處理:2018年5月,賴朝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撤職政務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福建海洋研究所黨委書記、所長梁紅星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

人物:福建海洋研究所黨委書記、所長梁紅星

問題:2016年12月,福建海洋研究所(省科技廳直屬事業單位)未經批准,自行核定併發放2016年度項目績效工資總額433.06萬元,超出省科技廳核定標準131.74萬元。梁紅星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處理:2018年6月,梁紅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超發績效工資131.74萬元全數退繳。

梅列區教育局計財審計股原副股長陳輝泉違規收受禮金、操辦滿月酒等問題

人物:梅列區教育局計財審計股原副股長陳輝泉

問題:2017年6月,該區教育系統工程項目承建人葉某某等6人以祝賀陳輝泉孩子出生的名義,先後贈送給陳輝泉禮金共計1.05萬元;7月,陳輝泉在操辦孩子滿月酒時宴請了贈送禮金的相關人員。陳輝泉還存在其他違規違法行為。

處理:2018年5月,陳輝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收繳違紀所得;對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漳州市民族與宗教局主任科員李建政私車公養問題

人物:漳州市民族與宗教局主任科員李建政

問題:2012年11月至2017年10月間,李建政利用職務便利,私自以單位名義辦理中石化加油卡,多次使用該卡為本人及其親屬私家車加油,涉及金額達1.3萬多元。

處理:2018年7月,李建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所得。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深入踐行“五抓五重”,把監督檢查中央八項規精神落實作為經常性工作,抓常抓長,落細落小。

一要注重研判。


黨的十八大以來,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效明顯,成為作風建設的一張亮麗名片。當前,“四風”問題出現一些隱形變異、改頭換面等新動向、新表現,必須強化情況收集梳理,及時分析研判,因循施策,以針對性舉措抓早抓小、防微杜漸。


二要強化監督。


強化精準監督思維,一個節點一個節點堅守,加大明察暗訪、隨機抽查、交叉互查、聯合監督力度,精準把握政策、精準發現問題,深挖徹查,堅決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三要保持高壓。


堅持零容忍,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築牢紀律底線,嚴到底、不退讓。對巡視巡察、專項檢查、明察暗訪、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對典型案例一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形成震懾,以高壓態勢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地生根、化風成俗。

近日,福建省紀委監委官網還通報了一批違紀典型案例,涉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民生領域突出問題等。

漳州: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民生領域突出問題典型案例

雲霄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違規發放高溫補貼、春節慰問金問題。

●單位雲霄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問題2016年8月至2017年8月間,該大隊以高溫補貼、春節慰問等名義,違規發放津補貼79200元。

處理:2018年6月,該大隊長施進結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收繳違紀款項。

平和縣經信局下屬國有企業銅礦管理小組組長李東昇等人違規發放加班費、過節費問題。

人物平和縣經信局下屬國有企業銅礦管理小組組長李東昇等人

問題2013年1月至2017年6月間,李東昇將離退休職工工資福利、撫卹金結餘款及礦區建築物租金17萬餘元,以節日加班費、過節費等名義,發放給管理小組人員,其中李東昇領取79494元,小組成員兼會計黃先進領取75584元。

處理:2018年6月,李東昇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黃先進

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收繳違紀款項。

南靖縣東坂村黨支部副書記楊東松挪用徵地補償款問題。

人物南靖縣東坂村黨支部副書記楊東松

問題2016年3月至2018年1月間,楊東松利用協助政府從事某企業項目在東坂村徵地測算、補償款管理發放的職務便利,挪用徵地補償款2.001萬元用於其個人家庭生活開支。

處理:2018年3月,楊東松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被如數收繳。

華安縣馬坑鄉文華村黨支部委員李金華騙取種植補助款問題。

人物華安縣馬坑鄉文華村黨支部委員李金華

問題2013年,時任文華村村委會委員李金華利用職便,將他人在文華村種植的118.8畝花卉苗木,以其個人名義申報花卉苗木種植補助款3.564萬元。2014年底至2015年8月,李金華將上述款項中的0.7萬元陸續支付給種植戶陳某坤等人,餘款2.864萬元用於建設自家新房。

處理:2018年3月,李金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被如數收繳。

福州市臺江: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臺江區義洲街道紅旗經濟合作社原“兩委”成員違規組織公款國內旅遊等問題。

人物:臺江區義洲街道紅旗經濟合作社原“兩委”成員

問題

1、公款國內旅遊問題:2015年3月、4月,臺江區義洲街道紅旗經合社原“兩委”班子成員施愛萍、林桐新、林忠、林雲萍、林雅等人,未經全體社員集體研究同意,私自前往江西婺源、南靖土樓、東山島等地旅遊,兩次旅遊產生費用共計35986元,都在紅旗經合社財務賬報銷。

2、公款吃喝問題:2016年紅旗經合社換屆選舉前,紅旗經合社委託福州市中恆大正會計師事務所對經合社“兩委”班子進行任職經濟責任審計。審計期間,紅旗經合社原黨支部書記施愛萍、管委會原主任林桐新等人請相關會計師在福州市海悅美食廣場就餐,併購買點心和水果,所花費的2073.1元在紅旗經合社財務報銷。此外,施愛萍、林桐新還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等其他問題。

處理:經臺江區紀委研究,分別給予施愛萍、林桐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分別給予林忠、林雲萍、林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追繳違紀款。

臺江區瀛洲街道紅星經濟合作社“兩委”成員違規決策發放福利補貼問題。

1、違規發放購物卡問題:2013年8月至9月期間,臺江區瀛洲街道紅星經濟合作社黨支部書記、管委會主任翁炳雄和管委會副主任江國民、管委會委員林嫩妹等人私自商議,由紅星經合社分3次在五一路“好又多”超市購買購物卡,用於2013年中秋節慰問紅星經合社老幹部、鄉鎮街道幹部、生產隊長、黨風廉政監督員、“兩委”班子成員、紅星經合社工作人員及宏洋大廈工作人員等,費用分別在紅星經合社、宏洋公司(紅星經合社下屬企業)賬上列支。同時翁炳雄、林嫩妹、江國民及管委會委員翁民建、林財金等人分別領取面值800元的購物卡。

2、違規發放補貼問題:2015年2月25日,紅星經合社召開工作例會研究年終分配問題,在未經社員代表大會研究同意的情況下,翁炳雄、林嫩妹、江國民、翁民建、林財金等人私自商議,以“紅星商務大樓建設工作補貼”“連港花園前期建設工作補貼”等名義,給經合社“兩委”成員5人發放補貼,每人6600元,共計發放3.3萬元。審查期間,以上人員已將違紀金額退還紅星經合社賬戶。

處理:經臺江區紀委研究,分別給予翁炳雄、江國民、林嫩妹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分別給予翁民建、林財金黨內警告處分。

龍巖市新羅:通報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新羅區蘇坂鎮易家邦村原黨支部書記、村主任盧中盛公款購買菸酒問題。

人物:新羅區蘇坂鎮易家邦村原黨支部書記、村主任盧中盛

問題: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盧中盛在擔任易家邦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期間,易家邦村共列支接待費用79773元,其中公款購買菸、酒合計47698元。

處理:2018年7月,盧中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新羅區住建局質量安全股副股長張明宏違規收受購物卡、接受管理服務對象旅遊安排問題。

人物:新羅區住建局質量安全股副股長張明宏

問題:2013至2017年,張明宏在擔任區住建局質量安全股副股長期間,5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超市購物卡共計2500元;2015年國慶期間,還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併為其支付1200元費用的旅遊活動。

處理:2018年6月,張明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新羅區中城派出所原民警邱添榮違規收受禮品問題。

人物:新羅區中城派出所原民警邱添榮

問題:2014年,邱添榮在擔任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分局禁毒大隊警員期間,違規收受案件請託人所送一箱茅臺酒,後經其本人變賣折現得款1萬元。

處理:因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行為,2018年3月,邱添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

開除公職。

莆田市荔城:通報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北高鎮北高村黨支部書記吳福興在精準扶貧工作中優親厚友,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人物:北高鎮北高村黨支部書記吳福興

問題吳福興作為北高村黨支部書記沒有正確履行職責,未認真審核把關吳福元(系吳福興兄弟)及其他兩戶准入條件,將吳福元等三戶納入低保、列為貧困戶,其行為侵害群眾利益,對此負有責任。

處理:2018年2月,荔城區紀委給予吳福興黨內警告處分。

西天尾鎮林峰村村委會主任鄭建新工作作風不實,導致貧困戶未能精準識別。

人物:西天尾鎮林峰村村委會主任鄭建新

問題鄭建新在貧困戶家庭精準識別複核時,未嚴格對林金山家庭情況進行認真審核把關,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家庭被評定為國定貧困戶並領取財政補助,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處理:2018年4月,西天尾鎮紀委給予鄭建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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