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吃喝、公車私用 信陽三名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處分

公款吃喝、公車私用 信陽三名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處分

中共信陽市紀委

關於近期查處的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

精神典型問題的通報

今年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有關問題,監督執紀問責力度持續加大。現將查處的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潢川縣政協原副主席,住建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健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4年至2017年,潢川縣住建局機關多次在下屬單位潢川縣規劃勘測設計室列支招待費等費用,共計92028.7元。另外,張健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月,張健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淮濱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盛之琪違規使用公車問題。2014年、2015年清明節期間,盛之琪違規使用淮濱縣人大常委會公務用車回老家掃墓。2016年,盛之琪在準濱縣人大財務賬上違規報銷應由其個人支付的交通費、停車費等費用共計10659元。另外,盛之琪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9年1月,盛之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羅山縣住建局建設工程監理公司原經理陳濤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陳濤在擔任羅山縣住建局建設工程監理公司經理期間,於2015年12月發放福利費共計8500元,2016年1月發放工會費共計13600元,2017年1月發放福利費共計8500元,三次違規發放本單位幹部職工福利費、工會費總計30600元。2019年1月,陳濤受到政務警告處分。

上述三起問題中,有的違規使用單位公務用車,有的在下屬單位列支招待費,有的違規發放津補貼,說明一些黨員幹部在“四風”問題上仍心存僥倖,不收斂、不知止。廣大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各級領導幹部要向黨中央看齊對標,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方面,絕不能有歇歇腳、鬆口氣的想法,必須始終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各級黨組織要積極履行主體責任,主動擔當作為,管好關鍵人、管到關鍵處、管住關鍵事、管在關鍵時,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

“五一”假期將至,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緊盯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重點整治收送禮品禮金、違規配備使用公車、違規公款旅遊、違規發放津補貼福利等節日易發問題,嚴防反彈復燃;同時密切關注隱形變異等新動向新表現,及時研究有針對性措施。要堅持越往後執紀越嚴,對黨的十九大以後仍然不知止、不收斂、不收手的,加大問責力度,通報一批典型案例,用嚴明的紀律推動作風建設向縱深發展。

中共信陽市紀委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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