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清算及后续增持计划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百货”)于 2018年8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了《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美控股”或“收购人”)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公司除物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收购人本次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13,537,876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6.00%,要约价格为18.60元/股,要约收购期限为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9月6日。目前,要约收购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结果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9月6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9月6日要约收购期间,最终有304个账户共计11,479,110股股份接受收购人发出的要约,收购人将按照要约收购的条件收购11,479,110股股份,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收购人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将于近日办理。收购人股票账户:B880268699。

鉴于本次要约收购的最终股份数量未达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收购人表示将在本次要约收购股份交割完成后的未来12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该等增持将不以终止新华百货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收购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前述增持;考虑到公司目前非社会公众股东持股合计已达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74.0025%,收购人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将不超过2,058,766股。前述增持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可能导致增持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物美控股将及时予以披露说明。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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