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出關於《關於推進共有產權房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
徵求意見稿提出:
共有產權住房應以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為主;
供應對象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無房家庭;
每戶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承購人的產權份額原則上不低於50%;
滿足條件的共有產權房可轉讓等。
誰能買?能落戶入學嗎?
徵求意見稿提出,共有產權住房的供應對象為符合規定條件的城鎮無房家庭,具體規定條件由各地自行確定。
每戶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並享受與購買商品住房同等的落戶、入學等公共服務。
戶型有多大?
徵求意見稿提出,共有產權住房應以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套型為主。各地要結合實際,優化戶型設計,合理確定建築戶型和建築面積標準。
價格如何?
徵求意見稿提出,共有產權住房的評估價格由供應主體委託房地產估價機構在共有產權住房配售前按照“一房一價”進行評估,並由住房保障、物價等主管部門審核後確定,評估及確定結果應面向社會公開。
徵求意見稿明確,要以低於評估價格配售給供應對象。
承購人的產權份額為承購人實際出資價格佔共有產權住房評估價格的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其佘部分為政府等供應主體的產權份額,由囯有機構等專業運營管理機構代表供應主體持有共有產權住房政府份額。
可以用公積金嗎?
徵求意見稿提出,購買共有產權住房的,承購人可參照商品住房有關貸款規定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
可以轉讓、繼承嗎?
關於轉讓問題,徵求意見稿指出:
購買共有產權住房不滿5年的,不得轉讓。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的,應向有關部門提交申請。
滿足購買共有產權住房不少於5年等條件的,允許承購人轉讓。
滿足購買共有產權住房不少於10年等條件的, 允許承購人一次性增購代持機構所持的產權份額取得完全產權,住房性質轉變為商品住房。
關於抵押、繼承問題,徵求意見稿指出:
滿足購買共有產權住房不少於5年等條件的,允許承購人在徵得代持機構同意後,可依法將所持有的產權份額用於抵押。
因繼承、遺贈、 離婚以及法院裁定、判決、調解等法定原因,繼承人符合共有產權住房申購條件的,可直接繼承共有產權住房個人份額;繼承人不符合共有產權住房申購條件的,原則上按徵求意見稿相關規定進行產權轉讓。
意見徵求中
徵求意見稿公示中,有良策的市民可通過電子郵件或傳真形式提出建議。
截止時間
9月20日
聯繫方式
聯繫人:林偉兵、黃詠怡
電話:
020-83133681、83133596
傳真:020-83133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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