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内吸毒“吓唬”黑车司机

【摘要】

以出城办事为由包下“黑头车”,途中先是在车内吸食毒品给被害人制造压力,随后掏出仿真枪实施抢劫,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连续作案4起。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www.ahcaijing.com)、掌中安徽记者获悉,经合肥市庐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沈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沈某某,是一名“85”后。自2005年以来,先后因犯诈骗、抢劫、抢夺、盗窃等罪被5次判处过刑罚。2017年7月11日,是其最近一次被刑满释放。出狱后,沈某某并没有吸取教训,为了能够快速地获取钱财,满足自己吸毒和日常消费,其盯上了“黑头车”司机。“要去很远的地方,时间比较长,‘黑头车’愿意等,容易抢。”沈某某交代道。

2017年12月23日下午,沈某某以出城办理贷款为由,包下了被害人刘某的车,并要求往返接送。本就是虚构的事由,到了目的地后自然也办不成事,在刘某的催促下,沈某某同意返回。进入合肥市区后,沈某某拿出毒品在车内开始吸食,刘某感到害怕要求其下车,然而沈某某不予理会并多次要求变换目的地。当日19时许,当车经过一药房附近时,沈某某将刘某放在车内一部手机和400元现金抢走,同时威胁恐吓刘某致其不敢反抗。之后,在一人流稠密小区门口刘某伺机下车呼喊救命,沈某某见状扔下手机,携带现金逃离。

仓皇逃跑的经历让沈某某很“不爽”,为能进一步增加“威慑力”,其在地摊上购买了一把仿真手枪(经鉴定不认定为枪支)。一段时间的蛰伏后,其又于今年1月17日至20日的短短4天时间内,采取相同的作案手法连续持“枪”抢劫3起。

今年1月23日,沈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其多次抢劫他人财物总价值2984元。记者 马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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