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400名大學生成被告,法院上門調解,仍只有3人還錢!

今天看了一個校園貸的新聞,這次大學生終於不當受害者的角色了。

廣西某金融投資公司訴高校學生借款合同糾紛案件,大學生借錢主要為購買高檔手機等,該“校園貸”成為被告的大學生達到400多名,可至今無一名大學生到庭應訴。

因為大學生具有特殊性,更有可能他們都不懂法,於是法官就去學校找大學生談。

然而在他們眼裡,“校園貸”等於非法放貸,國家打擊“高利貸”,他們借的錢不用還!經過法官調解,最後也只有三個大學生還了,因為已經找到了好工作,怕失信丟了工作。

這些大學生是肯定懂法的,法官都上門談了,這普法都到家門口了,總懂了吧。

而且欠債還錢、天經地義,法院上門的時候都說了調解可以免除利息,都不要你利息,再說不合法就真的說不過去了。

借錢不還,400名大學生成被告,法院上門調解,仍只有3人還錢!

國家打擊高利貸,更多的是打擊高利貸的違法催收方式,比如通過暴力催收、裸貸脅迫催收。這些催收方式,違反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打擊對象。

但是,如果放貸者通過正規法律途徑解決,到法院起訴,法定利息範圍內還是會支持,並不會因為約定利息過高,就一概無效都不用還了,這是兩碼事。

但是他們的心態估計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誰,找到好工作的三名大學生就乖乖還了,剩下的不還就是破罐子破摔,腳踩西瓜皮滑到哪裡是哪裡了。

要還錢,他們拿不出來,說不定還得從其他網貸平臺借,告訴父母又覺得丟面子,不如拖著算了。

他們所說的:校園貸”等於非法放貸,國家打擊“高利貸”,他們借的錢不用還。那是自欺欺人罷了。

借錢不還,400名大學生成被告,法院上門調解,仍只有3人還錢!

為啥校園貸都走向兩極,要麼大學生集體成老賴,要麼就被校園貸逼的自殺,難道就沒正常點的?

這就要從網絡校園貸的推廣渠道說起,大平臺比如花唄,京東白條,那是不需要代理的,自帶超級流量,並且利息也高。

但小平臺校園貸為了生意是要通過代理走的,代理大部分也是大學生。

代理為了佣金,往往會選擇一邊坑平臺,一邊遊說大學生拼命貸款買買買。

還要鼓吹說國家打擊“高利貸”,借的錢不用還,這圈子裡的人都信了,便成了皇帝的新衣,沒人會去點破,除非有重大利益損失,比如找到了一份好工作。

借錢不還,400名大學生成被告,法院上門調解,仍只有3人還錢!

大學生人在校園,還沒踏入社會,對失信那是真的沒概念。

想反正買房還早著,甚至看看房價,覺得反正也買不起了;不讓坐飛機,大不了就做汽車、火車,而且一群人藉著不還,法不責眾的心態也會出現。

反之校園貸的另外一個極端,就是套路貸,暴力討債,甚至裸條類的案子。

原因其實也很容易理解, 因為這類平臺往往在線下操作,成本要遠高於普通網貸平臺,討債的話也不起訴,往往採取暴力手段,那就會導致討債的成本非常高。

如果你是放貸的,既然討債成本如此之高,而且討債的手段又是如此雷霆萬鈞,那何不做成高利貸產品,高成本配合高收益,所以線下校園貸成品必然走向這個極端。

借錢不還,400名大學生成被告,法院上門調解,仍只有3人還錢!

最後還是要告誡大家一句,除非逼不得已,儘量不要選擇網貸產品去渡過難關,更不要接觸“裸貸”之類的具有違法屬性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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