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扶風法院:對家庭暴力說「住手!」

扶風法院:對家庭暴力說“住手!”

扶風法院簽發家事審判機制運行以來首份人身安全保護令

9月5日,扶風法院開出該院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運行以來首張人身安全保護令。

申請人梁女士因不堪忍受丈夫王某常年家庭暴力,於9月4日向扶風縣人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

據梁女士稱,她與王某於1999年12月7號登記結婚,婚後生育一子一女。2000年11月5日梁女士生下兒子坐月子期間,因家庭瑣事被王某多次毆打。2010年4月1日晚,因家中現金短缺,梁女士問了王某幾句,王某便對懷孕的梁女士拳打腳踢,致梁女士受傷。次日,女兒早產。在之後的婚姻生活中,王某長期威脅、毆打、甚至提刀口稱要殺梁女士及其孃家人,還威脅梁女士不準離婚,不準逃跑。2018年8月29日晚,王某再次因瑣事持械對梁女士進行毆打,致梁女士身體多處軟組織損傷。梁女士不堪忍受,遂向本院提出申請,請求核發人身保護令。並提供了結婚證複印件、梁女士被家暴後所拍受傷照片、扶風縣人民醫院診斷證明及門診病歷、扶風縣公安局東大街派出所報警情況受理處理登記表等證據。

承辦法官當即展開調查、詢問,確認王某確實對梁女士實施家庭暴力,並有繼續對梁女士實施家庭暴力的可能。

5日上午,扶風法院依法裁定對梁女士作出人身保護令,禁止王某對梁女士實施家庭暴力,並禁止王某跟蹤、騷擾、威脅梁女士相關親屬。

近年來,扶風法院高度重視家庭暴力防治工作,積極探索司法干預家庭暴力新模式,並積極與婦聯、公安、基層組織聯動,引入家事審判工作機制,妥善化解涉家庭暴力案件。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頒佈實施,扶風法院以高度社會責任,回應人民群眾司法需求,積極落實反家庭暴力法,為預防和消除家庭暴力做出了應有的貢獻。來源:扶風法院 作者:李家鴿 責任編輯: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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