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驻马有一地方限行开始河南省驻马店遂平县

9月1日开始,遂平县中心城区规划区域将实行限行。

为贯彻落实全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会议精神,进一步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减轻重污染天气污染发生频次和污染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遂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遂平县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遂政办发[2018】15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9月1日开始(结束时间依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

二、限行区域:遂平县中心城区规划区域:车站桥以西、西关大道以东、南关桥以北、希望大道以南。

三、限行区域内禁止工程运输车辆 (禁止散装物料、煤、焦、渣,沙石和土方等)通行。

四、限行规定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其它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

具体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五)严查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和无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

(六)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在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方案规定外,本县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本通告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电子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处罚。

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提前选择交通方式,合理规

划出行路线。

特此公告

遂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8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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