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樂縣:健全「三個體系」 提升「三個動力」

民樂縣積極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促進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和諧有序。

健全完善“自治”建設體系,提升社會治理“內生力”。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健全以村、社區黨支部為領導的村、社區組織,強化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健全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制度,成立村、社區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基層民主建設,健全完善村、社區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實行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推進村(居)民自治。對涉及村(居)民利益或村(居)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大事務都能按照村級重大事務的決策程序實施決策,嚴格落實“一事一議” 和“四議兩公開”制度,社區全面推行 “三會三公開”制度,及時聽取居民意見建議。建立健全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規民約、村(居)民會議、村(居)民代表會議和黨員議事會議制度。村、社區黨支部每年向黨員大會報告工作,黨員大會每年評議黨支部工作。村(居)民委員會每年向村(居)民會議報告工作,並接受村(居)民會議的審議。建立完善村、社區黨支部成員、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及村會計任期、離任審計制度、村務工作過失責任追究制度。設立村務財務公開欄,及時公開村務、村級財務,重大村務做到事前、事中、事後公開,重要收支及時公開。民主理財小組職責明確,監督作用得到有效發揮。認真開展社會治理先進村、社區、“平安細胞工程”和“零發案”村、社區創建活動。至目前,已表彰社會治理先進村(社區)117個,擬創建151個。

健全完善“法治”建設體系,提升社會治理“硬實力”。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深化“法律八進”活動,提高村(居)民法治意識和法律素養,提升村(社區)幹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工作、解決問題、推動發展的能力,引導廣大村(居)民自覺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增強群眾法律意識和法治素養“永遠在路上”意識。組織開展國家憲法日系列宣傳活動。全力打造“互聯網+法治宣傳教育”,深入拓展“互聯網+法律服務”“互聯網+新聞宣傳”新領域,廣泛開展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至目前,發放宣傳資料22萬餘份,發送普法短信25.3萬餘條,在縣電視臺播出宣傳標語800條次,群眾法治宣傳活動知曉率達到95%以上。加強法治陣地建設,全面推進“雪亮工程”建設,大力推進綜治中心規範化建設,建立完善法治公園、法治長廊、法治廣場、法治學校等基層特色法治陣地。至目前,全縣10個鎮、社管委全部建立了定位“準”、架構“高”、力量“強”、工作“實”的鎮村(社區)綜治中心,全縣共立各類刑事案件341起,同比下降26.3%,其中“雪亮工程”支撐破獲刑事案件184起,佔全部刑事案件的54.0%。全縣共立“兩搶一盜”案件數123起,同比下降41.7%,破案率上升3.8%,社會治安形勢總體呈現出發案數下降、打擊破案力度提升的向好態勢。建成縣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1個,鎮(社管委)公共法律服務站11個;村級公共法律服務點172個、6個社區法律服務點,公共法律服務網絡實現了全覆蓋。已創建國家級“民主法治示範村”1個、省級“民主法治示範村”12個、市級“民主法治示範村”14個、縣級“民主法治示範村”116個,民主法治示範村佔全縣行政村總數的79%。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加快實現村(居)委會法律顧問制度全覆蓋。至目前,在縣政府序列部門、6個省市駐民單位、27家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0個鎮、社管委全部聘請了法律顧問。健全村、社區三級調解組織網絡,建立調解委員會、調解小組、調解員或糾紛信息員,充分發揮基層“群眾服務工作室”“百姓說事點”“和事佬協會”“老年義務調解隊”等群眾調解組織作用。至目前,共建成人民調解委員會204個,共有調解人員1043人,村調解小組1458個,調解信息員1458人,參與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00餘起。

健全完善“德治”建設體系,提升社會治理“軟實力”。抓實以文明村鎮創建、“五星文明戶”創評、“村規民約、紅白理事會、道德講堂、志願服務隊、文化廣場、好人榜等八項重點工作為主要內容的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八個一”示範工程。按照“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有評估機制、有培訓制度”四有標準,推進“平安家庭”創建、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村民議事會、禁毒禁賭協會建設,遏制大操大辦、攀比擺闊等不良風氣,加強對婚慶公司和民間演藝團體的監管引導。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教育融入農民思想道德建設、農村精神文明創建全過程,深化“爭做文明有禮民樂人”和“弘揚文明新風,建設和諧民樂”教育實踐活動,注重發揮黨員幹部的示範引領作用、先進典型的模範帶動作用,教育引導廣大農民群眾樹立正確的價值取向和道德觀念,在遵守公德、習慣養成、禮尚往來、尊老愛幼、保護環境等方面,自覺踐行道德規範、積極爭做道德楷模。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體現到村規民約、社區公約、學生守則、行業規範、團體章程和家規家訓中,使規範治理的過程成為傳導正確價值取向的過程。廣泛組織開展“傳家訓、立家規、揚家風”主題實踐活動,大力倡導廣大家庭挖掘、整理、編寫好家訓,推動家訓掛廳堂、進禮堂、駐心堂,讓好家訓好家風代代相傳。充分發揮“道德模範”評選的影響力、感染力和引領力,廣泛開展道德模範、好媳婦、好公婆等選樹宣傳活動,充分發揮榜樣示範帶動作用,用身邊的善舉感化人、教育人。通過先進“亮牌”和設立“紅黑榜”“曝光欄”等,評判正反兩方面典型,倡導群眾“學”身邊的典型和榜樣,“改”身邊的缺點和毛病,在廣大群眾中樹立了崇德光榮、失德可恥的價值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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