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势弱者,让社会永远承担5%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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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六旬老人在广州花都区某山村景区私自爬树采摘杨梅,不慎坠亡,家属向景区的所有人索赔60多万元赔偿。法院判定景区承担5%赔偿责任,理由是景区没有对采摘杨梅及攀爬杨梅树的危险性做出一定的警示告知,并及时劝阻,存在一定的过错。

这是2017年5月发生在广州花都区某3A景区内的一场事故,案件于2018年5月初审理结案。

乍一看,这个案件审理合情合理,并无不妥。

但是仔细想想,还是有个问题:景区如果想要完全避免这5%的安全管理责任,究竟该怎么做?

是做个警示提示牌,还是做个围栏把树围起来,还是专门派个保安?警示牌是放在入口处即可,还是每棵树旁放一个,围栏应该多高,不能低于多少?保安应该派几个,是白天还是日夜都需要?

其实,无论你如何防范管理,想要不守规矩的人,始终能找到突破口,最终你都要承担一个安全疏忽的责任。

强势弱者,让社会永远承担5%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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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周日,央视新闻频道的《面对面》栏目,刚好报导了一起案件:2017年1月9日,河北唐山的朱振彪在开车的路上刚好碰到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与另外一辆电动车相撞,造成被撞人摔倒在地,而撞人者则开车离开现场。

他马上打电话报警,并且开车追赶逃逸男子。两人一直追赶了20多公里,来到一处铁路轨道旁。当时两人相距50米左右,只见逃逸者站在铁轨上不动了,而就在此时一辆火车经过,2秒钟后,逃逸者被火车碾压身亡。

几个月后,朱振彪收到对方儿子发出的起诉书:状告朱振彪追赶自己父亲,致其身亡,索赔60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朱振彪是见义勇为,与死者的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不承担赔偿责任。

众多网友终于舒了一口气,其实,真正长舒一口气的应该是朱振彪本人。

从见义勇为的行为发生的那一天,到亲眼目睹死者死亡的瞬间,再到接到法院传票,最终直到判决。这其中的日日夜夜,每一天对他而言都是无尽煎熬。

他只知道车祸肇事人逃逸,要追赶他回来,但绝对没有想到,这么一个单纯的正义行为,会为自己招来后续的一大堆苦恼无比的诉讼。

面对60万的赔偿金额,自己也有口说不清,到底自己错在哪里?

是啊,错在哪里,他做的是个正义善行,毫无疑问。但是,一旦在这个过程中,导致了对方不好的后果,责任和赔偿就扯上了自己。

强势弱者,让社会永远承担5%赔偿金

同样是2017年5月,河南的杨先生因为电梯里劝阻一位老大爷不要抽烟,对方之后突发疾病死亡,家属索要40万赔偿,一审法院判决杨先生赔偿15000元。后来,经过上诉至二审,得到改判,不承担责任。

虽然最终不承担责任,但是从整个案件的发生,应诉,上诉,直至结案,整个过程带给了当事人多少莫须有的精神痛苦和打击。一个善意劝阻行为带给当事人的代价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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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普通人,不是警察,不是律师,不懂法律,在危害发生的紧急时刻,能清楚的回答,正义的边界在哪里吗?能够清楚的知道,自己只做这么多就可以了,继续做下去,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了,能做到吗?

所以,普通人在危急关头,要么冷漠躲避,害怕麻烦惹上身;要么见义勇为,又过了度,最终反而要赔偿对方的人身伤亡损失。

对于有过错的人不能追,不能打,不能拉扯,更不能威胁,不能令对方心灵受伤害,那么还能做些什么有效行为,既能维护正义,还能保护自己,又让过错方感觉良好?

正义太难了!因为弱者越来越强势。

强势弱者,让社会永远承担5%赔偿金

7月24日,华山栈道上跳崖自杀的中年人的家属,是否会提出索赔,要求景区承担人身伤害责任?

理由非常简单: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没有充分保障游客的安全。如果景区有措施,游客将没办法私自解开安全装备;如果在栈道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游客就不会一跃而下…

弱者似乎总有道理。

(作者:韩枫,华东师范大学/法国里昂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欧美企业人力资源总监,欢迎大家留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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