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访调对接化解38年积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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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访调对接化解38年积案纠纷

访调对接化解38年积案纠纷

践行“枫桥经验”|访调对接化解38年积案纠纷

“这是镇里预先给您的3万元生活困难补助,其余的3.5万元将分期支付,请收下。”7月24日,平罗县崇岗镇调委会主任安德生专程来到王某家中,将政府给王某的部分生活补助款送到他手中。至此,一起长达38年的缠访案件,经人民调解划上圆满句号。

1980年2月,王某在人民公社组织的劳动中受伤,导致双目失明。1982年8月,公社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某生活困难补助每年120元,后因撤乡并镇,由某乡政府承担生活困难补助每年240元,后来国家实行低保后,将王某列入低保户享受低保待遇,取消了每年24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2015年,因王某的妻子办理了失地农民保险,王某也被取消了低保待遇,导致一家生活困难无法继续。这起长达38年的历史遗留问题,镇人民政府多次与王某协商无果。从此,王某夫妇踏上了到各级政府上访的艰辛之路。6月21日,在崇岗镇调委会,王某说:“我的眼睛是为集体瞎的,没了低保,我和老伴可怎么生活啊!”安德生主动介入到这起上访案的调解中,面对情绪激动的王某,从法律法规、人情、道理等方面耐心劝说王某。同时,又与镇政府工作人员联系,同他们讲事实、讲法律、讲政策,讲明政府应承担的责任。 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终于与镇政府达成和解协议,镇政府支付6.5万元补偿费,一场长达38年积案纠纷,经访调对接划上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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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石嘴山

供稿 | 市局基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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