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愛情,應該做到這一點

好的愛情,應該做到這一點


01.

人到了一定的年紀,就開始渴望愛情。

我很小的時候,覺得愛情應該是童話故事裡王子和公主那種類型,彼此登對,郎才女貌,一見鍾情,然後“從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後來開始讀青春文學,羨慕那種千磨萬難經風歷雨、帶點俠骨柔情的愛情,覺得轟轟烈烈才是真。

再後來我就長大了,終於談起了戀愛。

初戀總是懵懵懂懂加上點一廂情願,那時候浪漫唯美轟轟烈烈還是我夢想中戀愛的主旋律,別人越不看好,我就越要在一起。

後果當然是撞得頭皮血流,狠狠傷心過一陣子,花去幾年時間才慢慢平復。

那一陣差一點就要不相信愛情了。

因為怎麼也想不通這是怎麼回事:愛情並不是敗壞在那些凶神惡煞的阻擾者手中,而是被掏心掏肺愛著的這個當事人摧毀殆盡。

你不是也愛著我嗎?為什麼要傷我至深?

好的愛情,應該做到這一點


02.

等我遇到月亮先生後,一切才開始好起來。

本來是完全沒有想到的,萍水相逢居然成了此生不換。

剛開始在一起時,畫鮮豔的妝、穿嬌媚的長裙、頭髮打理得一絲不苟,套上並不舒適但分外美麗的高跟鞋,興沖沖去約會。

不想讓人看出自己受過傷後的不自信。

鞋跟又高又細,經常崴腳,還要逞強不在意。

後來他說,你不要這麼緊張隆重,我喜歡你舒舒服服和我在一起,你約會時經常擔心自己崴腳,走路小心翼翼,這些我都感覺得到,你素顏也很好看啊,不穿高跟鞋時像只小兔子,是種不一樣的美麗。

我承認我聽完這番話很感動。

和前任在一起時,經常害怕自己打扮的不夠好看,不敢讓他看到我素顏的黑眼圈,精心搭配衣服妝容,穿很高的高跟鞋,把自己硬生生拗成平面模特一般。

我很累,但只要看到他眼睛裡閃現的那抹讚許就覺得再累也值得。

現在想來,覺得真可笑啊,明知一雙鞋不合腳,還偏要勉強自己穿進去。

好的愛情,應該做到這一點


03.

我身邊的朋友,很少有單身的了,畢竟到了這樣一段時期,只要覺得彼此合適就可以嘗試在一起。

但也有例外,比如溜溜。

溜溜是那種女孩,有點像《慾望都市》裡的米蘭達,高學歷、能力強,在大公司做項目經理,自己養活自己,買房買車,單身至上,曾告訴我們不願意為了任何男人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

但溜溜也談過戀愛,也曾為了一個男人放棄喜愛的甜食、紅酒和香菸,把自己硬塞進0號禮服裡,做一朵美麗有餘開心不足的瓶花。

後來她越來越憔悴,愛一個人愛到失去自我、沒有原則,這段感情最後當然還是告吹。

我們那會兒都還在忙碌的都市生活中掙扎,每天兩點一線,失戀的痛苦很快掩蓋在疾馳的腳步中,只有夜深人靜蜷縮在綿軟的被窩時,那些委屈和難過才會化成大顆大顆的眼淚滲進枕頭裡。

溜溜告訴我:一輩子這樣單身下去也不害怕了,不管怎樣,時間都不會停歇,要走的人留不住,該來的人不用等。

幾年後,那個該來的人果然來了。

和他在一起,溜溜終於可以做自己。

他們在客廳裡裝了投影機,週末一起蜷縮在沙發上看《烏雲背後的幸福線》,喝又甜又辣的果酒,在烤箱中烤出一個香噴噴的蘋果派分而食之,用猜拳決定誰去洗碗,經常在蓬頭垢面的早晨吻醒對方……

溜溜說,原來真正幸福的愛情是這樣子的,它不會讓你疲累不堪,不會讓你患得患失,更不會讓你以淚洗面痛苦萬分。

它是舒適的、安撫的、快樂的、無憂的。

是你們確切的知道對方愛著你,並且不會害怕他離去。

好的愛情,應該做到這一點


04.

我心中最好的愛情,就是這樣。

和他在一起很舒服,可以完完全全做自己,不用擔心對方厭煩那個真實的我,能夠彼此包容。

後來,和他在一起是否舒服成為我們圈子鑑別是不是真愛的一個標準。

舒服就是相處不累,不用拼命勉強自己凹造型討對方歡心。

一段關係中,你能自由自在表達自己,他也能舒舒服服不覺得彆扭,那麼就說明,你們性格相投,相處不會累。

一段相處不累的感情更容易輕鬆地走下去。

少年才喜歡轟轟烈烈糾結纏綿,成年人更在乎是否舒適溫馨讓人愉悅。

畢竟,生活中的苦已經這麼多了,要我怎樣再挪出那樣多的精力挖空心思討好你?

相處不累,能夠舒舒服服做自己,已經很難得。

感情中,能夠找到這樣一個相處舒服的人,就好好珍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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