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季」檢察官給孩子講第一課:向校園欺凌說不!

「開學季」檢察官給孩子講第一課:向校園欺凌說不!

開學第一課:向校園欺凌說不!

日前,國務院印發《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的通知》,決定在2018年開展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有效遏制學生欺凌事件發生。

「开学季」检察官给孩子讲第一课:向校园欺凌说不!

製圖/李紅笛

「开学季」检察官给孩子讲第一课:向校园欺凌说不!

勇氣與信任的力量

「开学季」检察官给孩子讲第一课:向校园欺凌说不!

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檢察院 韓雪

又到開學季,無數的家長都在做著一件事——目送著自己的孩子走進校園,而此刻,他們心中除了有孩子成長的驚喜,更大的期盼就是孩子的平安,最擔心的就是自己孩子遇到校園欺凌。

什麼是校園欺凌

校園欺凌也就是校園暴力,是發生在校園內外、學生之間,一方(個體或群體)單次或多次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另一方身體傷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的事件。

筆者最早接觸校園欺凌是在日韓文藝作品裡,比如日本影片《告白》、韓國影片《蚯蚓》、東野圭吾的小說《惡意》……這些影視作品裡,校園欺凌行為是一些惡性事件的起因或動機,對於施暴者和被害者都是揮之不去的殘酷記憶,最終改變了當事人和家人的一生。

近些年,隨著媒體的曝光,我們身邊的校園欺凌事件也越來越多。重慶女生被圍毆致十級傷殘事件、安徽懷遠小學生被逼喝尿吃糞事件、濟南女生被逼說自己是狐狸精事件、四川資陽少女扒衣受辱事件、張掖市女生遭38次掌摑事件等等,還有著名的網文《每對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園霸凌說NO》所披露的北京某重點小學霸凌事件。

據統計,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被曝光且引發一定關注度的校園侵害案件共計92起。其中,校園暴力、欺凌類事件最多,共57起,佔比62%;九成以上的校園侵害事件造成了人身傷害的後果,因暴力行為致死的案件佔比達到12%。

據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針對校園暴力刑事案件所作的專項調研報告顯示,校園暴力犯罪案件中針對人身的暴力傷害比例最高,校園暴力犯罪低齡化趨勢明顯。

校園欺凌已經成為影響校園安全的重要因素,如何制止校園欺凌,成為社會關注的話題,這才是學生、家長和學校應該一起上好的“開學第一課”。

校園欺凌現象的成因很多,學校教育的偏失、家庭教育的缺失和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恐怕都脫不了干係。這個現象太宏觀,不是單憑家長和學校的一己之力就能夠解決的,我們能做到的就是盡最大可能規避這種風險,或是最大程度減小對未成年人的損害結果。今天,筆者主要說說作為家長應該怎麼辦。

「开学季」检察官给孩子讲第一课:向校园欺凌说不!

如何應對校園欺凌

首先,要多觀察,儘早發現早應對。孩子有可能遭受到校園欺凌的具體體現:平時聽話乖巧、準時上學的孩子忽然出現無端逃學、裝病請假的現象;身體上無緣無故出現人為傷痕;情緒出現波動、異常,低落、恐懼、自責、傷心、沮喪等;睡眠出現問題,失眠或是噩夢……

出現這些現象,雖然不一定就是受到暴力欺凌,但這些都是很重要的信號,這時候家長們就得上心了,一定要推心置腹地和孩子聊聊,或是向老師瞭解一下情況。冷靜傾聽,客觀分析,不能不管,聽之任之,也不能大包大攬,替孩子應對。

其次,要正確認識、妥善應對校園欺凌現象。

其一,既不要過分緊張孩子之間的普通糾紛,草木皆兵,嬌縱寵溺,也不能無視校園暴力的存在,認為是小孩子之間的“玩笑”,抱著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心態,責怪孩子“太敏感”,甚至將這些作為對於孩子的“歷練”。這些都不對。

其二,作為家長,別總盯著“分數”“排名”,改變之前“重學習成績輕品行教育”的狀態,強化對於孩子的教育引導和心理疏導。要認識到,一個孩子分數考得再高,如果同時還是欺負人的“熊孩子”或是任人宰割的“小綿羊”,也不能算是教育的成功。對於那些輕微的、帶有苗頭性的欺凌行為,也要積極干預,別等事情鬧大了、不可收拾了才開始關注。

其三,不要責怪,給孩子傷口上撒鹽。堅決不要說:“肯定是你不好,別人才欺負你!”或者說“你這個窩囊廢,不會打回去啊”,要知道,這次你說痛快了,孩子就會產生不信任,可能今後再也不跟你說實話了。要讓孩子知道,不是自己不好才招來暴力,每個人都可能成為欺凌的對象、只要有弱點都可能成為攻擊對象。

其四,平時要有預防措施。告訴孩子,不要惹事也不能怕事。一方面培養孩子的勇氣和獨立性,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遇事不要害怕。另一方面告訴孩子要謙讓低調,不能太乖張任性,穿戴和用度要低調,不要過於招搖。告訴孩子不要隨意涉險,不要到偏僻、人少的地方,不主動與同學發生衝突,一旦發生及時找老師解決。

第三,尋找救濟路徑。今年初,國務院印發的《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開展中小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的通知》明確指出,學生欺凌事件的處置以學校為主。因此,一旦發生此類事件,家長應及時與學校溝通協商,將發生衝突的學生暫時分開隔離,防止進一步的衝突和欺凌發生。做好心理干預和情感急救,幫助孩子恢復安全感和信心,最大限度保護未成年人心理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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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欺凌的法律責任

2017年11月22日,教育部等十一部門印發《加強中小學欺凌綜合治理方案》,對學生欺凌的不同情形明確了懲戒措施: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學校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凌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欺凌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對實施欺凌學生予以訓誡;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必要時可將實施欺凌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

涉及違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學生欺凌事件,處置以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為主。

除了上述的干預和處理之外,如果欺凌行為後果嚴重,家長必要時可以收集證據,啟動法律程序,依法維權。

為了給孩子一個健康的成長環境,家長需要負起最大的責任。親人的支持和信任,能夠給孩子強大的勇氣去面對外界的惡意。幫助孩子邁出人生的第一步,繫好人生的第一顆釦子,除了督促孩子學習,更要幫助孩子打造強健的體魄和強大的內心,這樣才能讓孩子擁有抵禦校園欺凌,抵禦一切外界壓力的“金剛不壞之身”。

從受害者到加害者

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人民檢察院 陳珍

“我們就找那種看起來有錢的,樣子流裡流氣的學生下手。因為總是這類學生在學校會欺負同學,我也曾被他們欺負過!”針對未檢檢察官如何挑選犯罪對象的提問,小安(化名)作出了這樣的回答。

小安是蘇州某技校的一名學生,母親在其四歲時生病離世。安父帶著小安和外公外婆一起生活,未再娶。安父一人承擔著家庭的經濟壓力,工作是“三班倒”,性格又沉默寡言,與小安的交流並不多。唯求兒子能明白父親的辛苦,好好讀書,不要惹事。父子之間缺乏溝通和了解。小安由外婆帶大,與父親感情疏離。

小安內心敏感而脆弱,與班上同學交流不多,覺得同學總用異樣的眼光看自己。進入技校學習後,又是住校,很多男同學便聚集著玩在一起。久而久之,不善交談的小安便顯得“格格不入”。有些男同學會故意擠兌小安。小安覺得自己遭受了校園欺凌,但不敢和老師說,怕同學私下報復,也不想和家人訴苦,怕年邁的外婆擔心,怕父親認為是自己在校惹事。而老師雖然知情,卻覺得這是同學間的小打小鬧,未放在心上。

小安的遭遇被同學小超(化名)看在眼裡。小超讓小安以後跟著自己,並慫恿他加入了一個叫“飛虎隊”的微信群。

進群之後,小安發現群成員要麼是在學校不好好讀書的學生,要麼是已經輟學的社會閒散人員。平時只要群裡的人被欺負了,在群裡吼一聲,其他成員有時間的都會去幫忙教訓對方。在跟著打了幾次架之後,小安開始體會到有眾多朋友的快樂和當“強者”的好處,再沒有同學敢招惹他了。

幾個月後,“飛虎隊”發展到二十多人。群負責人提出為了以後出去打架不會亂套,故對群成員進行等級劃分。群名不變,隊裡設“總指揮官”和“軍師”,“軍師”之下設四門,每門均有“門主”。小安因為打架表現積極被任命為“門主”。“飛虎隊”的主要業務也變成了“刷板子”。

所謂“刷板子”就是在學校周邊找有錢的男生下手,編造“有人叫我們教訓你”的理由實施毆打,再要錢以息事寧人,一直打到對方願意給錢才罷休。

越陷越深的小安參與多起搶劫,最終被吳中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為了讓小安以後能更好地迴歸社會,未檢檢察官多次邀請心理諮詢師對小安進行疏導,安排安父多次進所親情會見,儘量緩解小安幼年的心理創傷,幫助修復父子關係。

小安本來是校園欺凌的受害者,但是通過以暴制暴的錯誤應對方式,最終成為自己曾經厭惡的人,付出了慘痛的青春代價。

檢察官想說: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頻發,一經曝光,各種討論紛至沓來,有些吃瓜群眾說是孩子本性壞,有些家長只會怪學校管理不力,有些案發學校遮遮掩掩,只想著怎麼安全度過風口浪尖。熱度一退,便各自“消停”,寂靜無聲。

其實校園欺凌與個人、家庭、學校、社會都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對於校園欺凌,我們必須時刻關注和防範。

家庭教育對人性的塑造是至關重要的,家長要注重與孩子的溝通交流,情感遠比物質更重要,正如小安對檢察官說的“母親去世後,躺在父親胳膊上睡覺的那一兩年才是我覺得最幸福的時光”。

學校要加強管理,對校園欺凌不能不聞不問,或者大事化小。老師要主動接近關愛學生,注重排查和化解學生之間的矛盾。

社會相關組織機構和媒體更要側重積極的引導教育。作為校園欺凌的受害者,應該通過向家人、學校、司法機關等求助的方法來理性應對。

作為未檢檢察官,我們也將繼續全面推進轄區內“防治校園欺凌”為主題的“法治進校園”活動,與教育局、學校等社會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動未成人的司法保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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