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图高科”)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财保722、724、725、729号)和(〔2018〕沪0115民初61412号)以及南京富士通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通电科”)的通知,获悉公司持有富通电科公司股份以及部分银行存款已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部分资产被冻结的主要情况

1、《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财保722号)

冻结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宏图高科、三胞集团、袁亚非

冻结原因及明细: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9,600,003.9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2、《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财保724号)

冻结原因及明细: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9,600,005.3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财保725号)

冻结原因及明细: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3,314,068.65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4、《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财保729号)

冻结原因及明细: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宏图高科、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袁亚非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6,835,439.8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公司持有富通电科33,116,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该公司总股本43.35%)已经被冻结;冻结起始日:2018年8月15日起至2021年8月14日止。

5、《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8〕沪0115民初61412号)

冻结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宏图高科;

冻结原因及明细: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宏图高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冻结宏图高科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1,915,722.16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公司持有富通电科33,116,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该公司总股本43.35%)被轮候冻结;委托日期:2018年8月29日,轮候期限36个月。

二、公司资产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

公司持有的江苏银行1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冻结,处于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00,000,000股;公司持有的华泰证券123,169,146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冻结,处于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46,338,292股;公司持有的富通电科33,116,5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被冻结,处于轮候冻结状态的股份数量为33,116,500股;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31,915,722.16元已被冻结。

三、公司资产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事项尚未对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 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就上述资产被冻结的情况尚未收到上述冻结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就以上事项进行查证、核实,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并对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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