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氏等美國產正丁醇存在傾銷,被收取高額保證金

9月3日,中國商務部公佈對原產於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反傾銷調查的初步裁定。

商務部初步裁定,原產於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產品存在傾銷,中國大陸正丁醇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決定對原產於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產品實施保證金形式的臨時反傾銷措施。

根據裁定,自2018年9月4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產於臺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產品時,應依據裁定所確定的各公司傾銷幅度(6.0%-139.8%)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保證金。

對各公司徵收的保證金比率如下:臺灣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6.0%,其他臺灣地區公司56.1%;馬來西亞公司國油石化衍生公司12.7%,其他馬來西亞公司26.7%;美國歐季亞公司為52.3%,而伊士曼化學公司、陶氏化學公司、巴斯夫公司、其他美國公司均為139.8%

正丁醇是重要的有機化工原料,主要用於生產丙烯酸丁酯、醋酸丁酯、鄰苯二甲酸二丁酯、丁胺、乙二醇單丁醚等下游產品,廣泛應用在塗料、粘膠劑、紡織助劑、增塑劑等領域。正丁醇還是油脂、生物化學藥和香料的萃取劑,醇酸樹脂塗料的添加劑,也用於製造表面活性劑等。同時,正丁醇也是優良的有機溶劑。(塗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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