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阳光分班”实行重点督查

齐齐哈尔新闻网9月7日讯 (李秀颖 扈珵)今年开学前,我市中小学校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消除中小学“大班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深度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建立中小学“阳光分班”制度的要求,采取不同的措施办法对起始年级学生实行了“阳光分班”,此举深受社会、家长、学生的好评和认可。从今年秋季开学,我市中小学全部建立起“阳光分班”常态化制度,推进基本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昨日,就全市中小学校实施“阳光分班”的重要性,今年取得的效果,以及如何建立长效机制,记者昨日采访了市教育局副局长姜林。

我市实行“阳光分班”是维护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控制择校、择班、择师问题的重要举措。各中小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自觉规范办学行为,建立起“阳光分班”的常态化制度,深度推进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的建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学生的幸福成长创造公平、健康的教育生态。

市教育局此前制发了《齐齐哈尔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阳光分班”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中小学进一步实施“阳光分班”制度的通知》、《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新生均衡分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中小学建立“阳光分班”的常态化制度。明确“阳光分班”必须坚持三个原则、四项程序、六项制度。三个原则即:公开原则、均衡、随机原则。四项程序即:确定班数、教师分组、学生分组、确定班级,确定班级必须召开现场会现场抽签决定学生与教师组合;抽签结果现场公布、校内公示。六项制度即公示制度、承诺制度、全程监管、社会监督、学籍跟踪、责任追究,确保“阳光分班”落实到位。

市教育局今年下发了《关于落实“阳光分班”制度加强学籍管理的通知》,组成了督查组,将对各地中小学分班后续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巩固成果。市教育局副局长姜林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市中小学校要按照县(市)区教育局划分的学生人数,一次性分班结束。“阳光分班”完成后,学生不得串班、调班、并班,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调换班主任。在分班后的常态管理中,同一年级平行班级学生人数的差距原则上最高不能超过3人,防止把转学变成变相的择班。按政策转入学生采取在空学位班级随机分班,并进行录像存档以备随时检查。市教育局将建立督查制度,对中小学执行“阳光分班”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严肃查处,给予工作约谈,全市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先模资格,超计划招生人数不计入中考配额计算学校规模系数之列,削减初中配额指标,年度考核扣分等处罚;对不执行“阳光分班”制度造成影响的,按照管理权限,建议撤销校长职务。

同时,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教育的公平,提高教育的社会满意度,市教育局制定了《齐齐哈尔市中小学关于进一步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座位的实施方案》,方案要求每学期学生到校时,都要按照身高排座,每周采取左中右串座法、前后桌串座法两种轮换同时进行。对于眼睛高度近视、身体有残疾的学生,经集体研究并报校长同意后,可采取横排轮换的方法。

目前,全市中小学“阳光分班”已经结束,基本做到了人民群众满意,社会反映良好,从根本上扭转了“择校热”、“择班热”的局面,“大班额”问题得到了有效治理,大大加快了教育公平化的进程。市教育局将继续实行中小学目标管理制度,建立常态化管理制度,创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办人民满意教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