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案件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培训班在广西南宁开班

正义网南宁6月8日电(记者 邓铁军 通讯员 周银强)为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与环保部门合作,加大对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6月4日至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公安部联合组织举办的2018年全国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广西分院举办。最高人民检察院侦监厅、生态环境部环境监察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领导出席开班仪式。来自全国195名检察、环保、公安、业务骨干接受了培训。

在为期4天的培训中,部分省份检察机关侦监部门、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环境行政执法部门的业务专家和高校讲师分别就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难点解析与典型案例分析,深入解读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和最高检联合出台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生态环境部门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现场执法要点,公安机关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程序与要求,生态检察模式创新与实务操作等内容进行专业讲授。培训班对以提高环境执法和司法人员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业务水平,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起到了积极推进的作用。

据悉,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积极践行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批捕、起诉职能,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办理了环保部、公安部和高检院联合挂牌督办的非法跨省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等一批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同时,加强与环保、公安、法院等部门联系,会签了《关于办理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件衔接工作的意见(试行)》,建立完善环保部门和司法机关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和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序衔接,提升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效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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