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控股股東股份解除司法輪候凍結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四川西部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9月1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股份解除司法輪候凍結的公告》(臨2018-036號),經核實,部分內容理解有誤,現予以更正。具體更正情況如下:
一、股份解除凍結的具體情況
更正前:
本次解除的司法輪候凍結股份系由於執行裁定書發生法律效力,四川富潤企業重組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的執行(具體內容詳見公司臨2018-013號公告),佔四川恆康持股總數的100%,佔公司總股本的40.42%。
根據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2018)川01執保54號之九),四川富潤企業重組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與四川恆康、闕文彬訴前保全一案,四川恆康請求解除對其財產的保全措施。
更正後:
本次解除的司法輪候凍結股份系四川富潤企業重組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的訴前財產保全(具體內容詳見公司臨2018-009號公告),佔四川恆康持股總數的100%,佔公司總股本的40.42%。
經核實,本次訴前保全的司法輪候凍結解除後,四川富潤企業重組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由於執行裁定書發生法律效力,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的股份司法輪候凍結仍尚未解除,凍結股份數為267,512,037股,佔四川恆康持股總數的100%,佔公司總股本的40.42%,凍結期限為三年(具體內容詳見公司臨2018-013號公告)。
二、本次股份凍結解除後股份凍結的情況
更正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恆康持有本公司股份267,512,03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0.42%。本次司法輪候凍結解除後,四川恆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仍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以及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凍結(輪侯凍結),累計凍結(輪侯凍結)的股份為267,512,037股,佔其持股總數的100%,佔公司總股本的40.42%。
更正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恆康持有本公司股份267,512,037股,佔公司總股本的40.42%。本次訴前保全的司法輪候凍結解除後,四川恆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仍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凍結(輪侯凍結),累計凍結(輪侯凍結)的股份為267,512,037股,佔其持股總數的100%,佔公司總股本的40.42%。
除上述更正內容外,原公告其他內容不變。由此給投資者帶來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請諒解。
特此公告。
四川西部資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8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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