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要二十萬彩禮男方給三十萬,條件是買斷女方,這樣合理合法嗎?

思靜5627


這個男子的提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題主所說的這個事情真的是很荒謬了,首先是奇葩父母竟然直言彩禮要二十萬是補償自己夫妻。其次是奇葩男,竟提出用高額結婚彩禮來買斷女方人身自由和婚姻自主權利這樣的話,這雙方的做法真的是都很令人氣憤,也讓人為這件事所涉及到的那位女孩子感到可悲。

這樣的男的一定不能嫁,這樣的父母也要遠離!

1. 女方父母只想利用孩子的婚姻為自己斂財,自私貪婪。

現實中也會有一些父母在婚前會向男方家庭提出彩禮要求,但是不會這麼過分。而且很多時候這些錢最後還是會用來陪嫁女孩子了。可是這對父母卻明明白白地表示這錢是要給他們兩個人的費用。無論是站在男孩的角度還是女孩的角度都會感到氣憤。男孩求娶你家女兒,不是來收買人口;你女兒是個獨立自由的人,不是你地裡新收的莊稼,賣個好價錢才不虧!

2. 男方的做法於法律於道德不合。

面對女方父母提出來的二十萬彩禮補償,男子竟然表示:給三十萬,條件是一次性買斷女孩,並要求立字據,如果女方反悔或女孩有違倫理及好吃懶做,男方有權退婚,並要求女方按年息一分利息連本帶息退還彩禮。這樣的做法也欠妥,是我國道德和法律都不能允許的——

A. 婚姻自由是我國刑法所明令禁止交易的對象;

B. 所謂的一次性買斷女方,是對女方婚姻自主權的侵犯,同時也違背了公序良俗原則;

C. 彩禮的退還是有明確的規定的,原則上是不可以要求返還的——只有三種情況才能有權要求返還已支付的彩禮:

①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②辦理登記後又離婚,確未共同生活的;

③婚前給付彩禮,離婚後給付一方因為給付彩禮而生活困難的。

至於利息肯定是不可能得到我國法律的支持的。


所以說,題主題中所說的做法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劉輝律師


首先,買賣婚姻是違法的,也是淺薄無知的行為,用金錢買來的婚姻不會幸福,對於彩禮而言,應該廢除,那是一種陋俗。

問題中說,女方向男方要了20萬彩禮,男方一氣之下給了女方30萬,從中看出男方也是有實力的,也折射出女方是漂亮的,男方拿30萬要求一次性買斷人口,結婚後如果因女方有過錯導致分手,還得退還彩禮30萬加上利息,男方這種行為是淺薄無知的,很可能因為彩禮就給愛情伏下危機,婚後也為此會矛盾重重,最後弄得雙方兩敗俱傷。

契約帶給女人的傷害,由於男方給了女方30萬彩禮,而女方到男方家以後,很可能沒有立足的地位,也就成了從屬關係,婚姻中人無平視,就永無對等,女方在男為家也就失去了話語權,時間一長如果一旦發生矛盾,男方就會更多指責女方,因為是男方花錢買來的人,潛意識裡會有隨意支配和隨意利用之心,當女方拿了男方的錢後,很大程度上屬於履行合同義務者,女方在男方家生活便會小心翼翼,寄人離下,更多的是要學會察言觀色,如果因自己的過錯被對方抓住,就會導致契約失敗而分手,女方就要退還男方彩禮和利息,最終得不償失。

財貌交易帶來的悲哀,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財貌交易是不等價的,算一算便知,世人認為,一個給對方提供漂亮的外表,一個提供給對方富裕物質生活,看似很公平,其實他隱藏著一個致命的問題,就是女人美貌會消逝,而男人財富不會無緣無故減少,所以當女人一年不如一年漂亮,男人可以通過努力一年比一年有錢,從經濟學角度來講,女人是貶值產品,而男人是增值產品,所以兩者交換不是等價的,再過若干年後,當女人美貌不在,這時加上有錢男人身邊確實不乏美女,當交易價值一旦不對等,男人就會拋售“產品”或果斷清倉(女人被劈腿),這就是財貌交易的結果。

所以女人不要把男人的智慧降低到只懂得思考臉蛋的程度,要想找一個真正“增值”的愛人,最終還是要回歸到內在靈魂的關注上,建議取消彩禮習俗。



一笑奈何swag


如果是我女兒的話,結個屁婚,要二十萬可能是習俗,也可能是要的多了。但人家嫁女兒遇到這種什麼買斷,什麼利息的。你們以為買狗呢還退。要是我用棍子把他打出去。要是我女兒敢私下聯繫。我把她也打進醫院。要多少是我的事,給不給是你的事。我要二十萬你覺得多可以商量,這是要走親戚的。這他媽把人當狗一樣買。你是幹什麼。有錢了不起呀。該幹嘛幹嘛去。我要是當爹的不要錢都是小事,關鍵看這家人怎麼樣。窮不怕,兩口子勤快點不吃虧。就怕嫁這種為富不仁的。有錢看不起自己女兒,就是給一千萬,女兒嫁過去被人當牲口欺負。做父母的能放心。說白了,二十萬不多,如果是一個女兒,我老兩口自養老指望著呢另外。彩禮收了,還會陪嫁一些,過完事也就剩不下什麼了。要的多有要的多的道理。最歸你那裡能出的起,出不起和我女兒商量著來,我也不是不通人情。哪怕,你們給數,對外我說要了20萬也成。不丟人就行。但小夥子和他家裡人一定要心善,對我女兒好。不然我養她一輩子。也不讓她去你們家遭罪。都養了二十幾年了。也不差再養二十幾年。總會遇到好的。


風車騎士45541173eg


作為一名出生潮汕地區女孩子,我有發言權。

潮汕地區男人特有的特點!

我就是一名出生在潮汕地區的女孩子,今天我來跟全國各地區的女孩子介紹一下我們潮汕地區的男人。

也許因為自己媽媽過得生活來說吧!我是從小到大看到很多嫁潮汕地區的女孩子,從結婚到生孩子,我一直不明白一個道理,更是一輩子都無法理解的理由。

為什麼潮汕地區一定要生到有兒子才能停止生育,我看到許許多多潮汕女人一輩子為了生兒子,生了七八個女孩,我想說把女孩子當什麼了,為什麼因為父母追求兒子我們這些潮汕女孩才可以有得出生,更可恨的是邊潮汕地區很多為了追求兒子,女兒生了,一出生就是被拋棄的命運。

不過你們信不信,潮汕地區女孩子很多都是要麼有妹妹送人,要麼就是收養女兒的家庭,因為重男輕女,我們潮汕地區女孩子一出生有很多女孩子都是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命運,剩下有些潮汕地區父母更狠心把女兒幾百塊剩至上千塊就賣掉的命運,知道潮汕地區娶老婆為什麼都是一萬多或者兩萬多一點的娉禮嗎?

因為潮汕地區認為女人不值錢,一生聲幾百塊甚至上千塊都可以把親生女兒賣掉的地區,潮汕地區重男輕女全國有名,相信全國各地區多少也聽說過吧!其實我說的都是事實,都是潮汕地區發生過的事。

潮汕地區這邊如果你嫁過去是一定要生到有兒子才可以不生的,不然老公會出軌找小三生,而潮汕女人大部分都沒有得讀大學,所以,沒有受過高級教育的潮汕女孩,比較能忍,其實說白了潮汕女孩也是被潮汕地區的老思想害了一生,很多潮汕女孩子一出生,哪些潮汕家庭就會讓潮汕女孩幹活,學做一個合格的賢妻良母,這就是潮汕男不做事的原因吧!

在潮汕這邊一個少婦或者中年婦女,初一十五或者有很多節日都要拜神拜伯,而這些潮汕祖先其實不是女人的祖先,不過卻被嫁潮汕地區女孩子拜神拜潮汕祖宗拜了一生。

而且還有一個重點潮汕地區男人跟福建地區的男人都是屬於閩南地區,潮汕男跟福建男這邊地區的男人在家基本是大爺,一般嫁潮汕男的女孩子都是過著守活寡的生活,潮汕男不幹家務活,更不肯照顧自己生的小孩的,剩至不教育自己的孩子,他們認為這些都是女人的責任,跟潮汕男人們沒有關係,這就是潮汕男在家不肯做事的原因吧!

把潮汕地區發生事實說出來,其實我自己也很無奈,但是我真的很想改變哪些出生潮汕地區的女孩甚至嫁潮汕地區女孩子一個改變命運的機會,或者說白了是一個讓潮汕女孩要經濟獨立起來,活出自己人生吧!

致出生在潮汕地區女孩子或者嫁潮汕地區女孩子!我希望所有中國社會各地區的潮汕女孩都出去外面看看吧!一個改變所有潮汕女孩思想的機會,更希望所有潮汕地區女孩子你們能靠自己的努力,活出自己的人生吧!你們不在是生兒子的工具更不是一個從小就被父母培養成賢妻良母的女人,最後我希望所有潮汕地區女孩子能經濟獨立活出自己人生吧!

致最愛的潮汕女同胞,因為我姐姐媽媽妹妹也是一名出生潮汕地區女孩,我最希望她們能改變潮汕地區所有封建思想,活出自己人生!我媽媽一輩子沒有自己的生活,這文章是我自己手寫出來的!我希望她們能看到!我不希望這些悲劇發生在我姐姐和我妹妹身上!





用戶8791161151091


於法無據,於理無情

婚姻的締結是雙方情感的結合,是自願的行為。

買賣婚姻,包辦婚姻,為法律不容(《婚姻法》第3條)。

提問中,“買斷”一言是對法律的踐踏。父母、子女的之間的關係豈能用金錢衡量。所謂的字據也是句句妄言,不合法,不合理。

彩禮,作為傳統的習俗,被法律認定為附條件的贈與,條件即為婚姻的締結。

贈與一旦成立,即生效。雙方一旦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彩禮一般不返還,除非婚後並未共同生活,或使男方生活困難。


北京冠領民商律師團隊


暫且不說立的字據是否有法律效力,僅僅從倫理道德和人文情懷來看,女方可以提出要彩禮,但是說作為補償?什麼補償?你養大了女兒這些年來的補償,從父母的角度來看,如果真的是關心女兒,不應該說成是補償,難道你的女兒以後結婚了不孝敬你,相對於傳統的男娶女嫁來說,現在的結婚對於這種概念也越來越淡薄,現在的人結婚不再是和父母住在一起,而是有自己的小窩,因此對於雙方家長來說這都是相同的,逢年過節可以選擇性的到雙方父母家輪流過。

再來說說男方,提出這種要求簡直就是太渣了好嗎?你以為是買東西嗎?買的好了升值,買的不好的要求退還廠家,並且要求廠家退貨和繳納違約金。買斷?是什麼意思?難道女方就歸你所有了嗎?就從雙方的角度來看,女方提出彩禮是合理的,但是男方的行為完全就是無理取鬧,把結婚當成是一件買賣來做,試想這樣的婚姻如果成了,我想是女生一生噩夢的開始。

您怎麼看呢?


影視童年回憶殺


我一同事 因家庭條件差至今未婚 兩年前他朋友給他介紹一外地練摔跤五大三粗的女孩子 談了有一個多月而後買了一兩千塊東西見女方家長 女方家是拆遷暴發戶

女方父母說如果你們倆結婚我們沒啥意見

不過得有幾個條件

第一要求必須倒插門 以後小孩隨女方姓

第二要求必須擱市中心買房大概200萬左右

第三彩禮最低50萬起 底了擱他們村沒面子

除了第一條同事同意了

我想說 如果同事有第二第三條的條件還跟你談個屁還倒插門 有毛病啊


軍旅本色


如果男女雙方僅僅因為彩禮錢,把事情做到這個份上,年深日久構築起來的愛情寶塔已岌岌可危了,沒必要再去維護和構築,索性讓它毀於一旦吧。在血濃於水的親情面前,金錢並非萬能的,在某些特定環境裡,它顯現得十分的蒼白與無力。如果男方真正深愛著女方,在婚姻面前表現得寬容些應該無所謂,女方離開至親到男方家落地生根,為男方生兒育女善養老人,付出的基本是大半生的時光。既使要了彩禮錢婚後也會帶回來,相夫教子細數稠比樹葉地日子,勤儉持家過生活。所以我認為,男方對女方的要求太過敏感,拿不出來也可稍作商議,讓女方根除至親的要求太過苛刻,結果可能導致婚姻的分崩離析,絕不可取,除非你嬉戲人生,不想與女方結婚。



珍珠睛雪


女兒出嫁,孃家要點彩禮錢,也是自古有之。在現如今,女少男多的情況下,男方多出一點彩禮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彩禮要到二十萬,確實有點超出人們的承受能力,有賣閨女之嫌。雖然不算違法,但是卻有悖常理了。

女方之舉讓人不可接受,但是男方之舉更是讓人瞠目結舌。竟然要出三十萬,將閨女買斷。這樣的說法別說讓女朋友聽了心寒,就是讓外人聽了,將女人做為商品買來賣去的,是多麼的不倫不類!這樣的說法,簡直拿一個女人的人格開玩笑,不近人情還是有點汙辱人格。

男方的無理還在於要立下字據,如果女方反悔或女孩有違倫理或好吃懶做,男方有權退婚並收回彩禮,並加收百分之十的年息。這樣的條件就有些人身誣衊,不合理也不合法了。

首先,女人是社會的一個獨立的自然人,是不允許買賣的。你是沒有權利對一個自然人買斷,成為你的私有物品的。

其次,你既然已經買斷,怎麼還會有女方反悔或女孩有違倫理或好吃懶做,還有權退婚並收回財禮,並加收百分之十的利息之說呢?你這不是典型的強買強退嗎?怎麼還要加收利息呢?這樣的條件誰會接受?

如果婚姻搞成這樣,即使結婚了,也很難過到一起的,還是快刀斬亂麻,早日分開的好。


民諺民俗民間故事


這是成了,也不受法律保護的,其實雙方也對也不對,以後生活必定在這件事爭吵中過!

其實要彩禮自古以來就有,只是因為男多女少,漫天要價變味了,

以前要點彩禮是禮節性質,基本是返還成嫁妝,其實彩禮和嫁妝的用意是倆個人搭夥過日子,雙方父母量力而行出錢出物,代表新的家庭成立了,錢物多少日子就好過多少!

不是現在成了面子問題,成了生意,榨乾男方每一滴血,所以現在離婚率為什麼那麼高,超過9成家庭鬧過離婚危機,記得一哥們在追求女孩子過程中受氣說過一句話,等老子最到手看我這麼老回本。一抱換一抱!因果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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