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国有资本投资改组组建的实操方案十大细则

股权管理

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体系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多以全资、控股、参股的形式持有所出资企业的股权,为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必然要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所持有公司的股权进行管理,重点是对组合管理、市值管理、参与所出资企业的治理以及推进所出资企业公司制改造等方面加强管理。包括:重组整合管理、价值管理与市值管理、参与所出资公司的治理、所出资企业公司制改造。

投融资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投融资主要是围绕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重点产业布局调整的总体要求,来优化国有资本的投资方向和领域。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投融资重点包括:投融资向“四个方向”集中。(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关键环节和价值链高端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的风险控制。

清理整合

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文)明确了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发挥清理整合的作用,主要表现为“三个一批”,即清理退出一批、重组整合一批、创新发展一批国有企业。

07混合所有制改革怎么混?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不设股东会,由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政府或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可以授权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部分职权。

在集团层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该采取国有独资的形式。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在改组组建后,将会有大量的国有股权划转或注资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中,为了提高国有资本的配置和运营效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需要对划转和注资的国有股权进行清理退出、重组整合和创新发展,以便于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和化解产能过剩。如果采取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可能不利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迅速开展业务。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所持股国有控股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支持同时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等其他改革试点,充分发挥各项改革工作的综合效应。

08党组织怎么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按照“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书记、董事长一般由同一人担任。对于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的前置程序。国务院直接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应当设立党组。纪检监察机关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09董事会如何设立?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设立董事会,根据授权,负责公司发展战略和对外投资,经理层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向所持股企业派出董事等事项。董事会成员原则上不少于9人,由执行董事、外部董事、职工董事组成。保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市场化方式选择外部董事等权利,外部董事应在董事会中占多数,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开展相关工作,协助董事会履行职责。

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执行董事、外部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委派。其中,外部董事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根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董事会结构需求,从专职外部董事中选择合适人员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政府直接授权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执行董事、外部董事(股权董事)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其中,依据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职能定位,外部董事主要由政府综合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名,选择专业人士担任,由政府委派。外部董事可兼任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主席,按照公司治理结构的议事规则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相关领域专业意见。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经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负责国有资本日常投资运营。经理层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原则以及新业务特点来设置,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专业岗位一定要采取市场化方式选聘,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董事长与总经理原则上不得由同一人担任。

10有哪些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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