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
一位煙臺男子可算是火遍了朋友圈。
究竟有多火?
這麼說吧~微信的大小聊天群+朋友圈,
全在轉發他的視頻。
人送外號:“囂張哥”。
究竟有多囂張?!
看了下面的視頻你就知道了。
公然辱罵交警,
簡直是太!囂!張!
經查,視頻中的男子姜某(男,33歲,牟平區觀水鎮人),因交通違法被交警處罰後一直心懷不滿,遂公然辱罵交警,並讓他人拍攝視頻轉發朋友圈進行傳播,以發洩心中怨氣,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8月7日,煙臺棲霞市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6條規定,以尋釁滋事對姜某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隨後,姜某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並通過廣播電視臺公開向交通民警道歉。
法律鏈接:
♦《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對公然侮辱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作為法律的捍衛者和執行者,
人民警察肩負著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
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光榮使命。
執法,是為社會保駕護航
交警執法是為了保障道路通暢,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請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理解、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警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互聯網也不是法外之地,多點理性、少點衝動,若為逞一時口舌之快,在網絡上肆意辱罵他人、發洩私憤,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民警依法履職受法律保護,
也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但對於此類挑戰法律權威,
無視民警正當執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棲霞公安必將依法嚴懲!
還希望大家都能嚴格遵守法律,
文明安全出行,
做文明好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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