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通報6起巡視巡察整改暨“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整改“回頭看”工作典型案例↓↓↓
1.永年區講武鄉小北汪二分村黨支部書記李慶民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問題。李慶民在擔任小北汪二分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分別於2015年10月和2016年6月違規發放禁燒補助8400元。未將2700元抗洪救災幫扶資金記入村集體賬目,在村安裝照明用變壓器時向電工攤派費用3000元,未將災後修補倒塌房屋補助款30000元用於修補所申報的倒塌房屋,而是將其中27000元用於修繕其他房屋以改善自己居住條件。2018年5月14日,給予李慶民撤銷黨內職務處分,追繳違紀所得32700元。
2.魏縣仕望集鄉財政所所長黃智勇違反財經紀律問題。黃智勇在擔任仕望集鄉財政所所長、會計、出納期間,不認真執行財務管理制度,造成財務管理混亂。其中2014年3月,在沒有辦理審批卡的情況下,報銷招待費用800元;2014年4月20日、7月5日、7月6日,該鄉有關人員赴北京解決該鄉的信訪問題,在沒有公出文件和派車單的情況下發生加油費用810元;鄉政府2014年、2015年一直使用該鄉政府原工作人員劉超個人車輛,2014年5月10日、2015年1月17日該車輛共產生維修保養費用5188元,無保養維修項目明細;鄉政府2016年6月,購買豆漿機兩臺未計入固定資產賬。2018年6月14日,給予黃智勇黨內警告處分。
3.復興區環保局主任科員李世傑、復興區環保局監察四中隊中隊長李利鵬生態環境監管不到位問題。2018年5月9日,復興區環保局監察四中隊與復興區彭家寨鄉聯合檢查時發現,彭家寨鄉轄區內存在汙染物偷排問題。四中隊未對該問題及時跟進,作出處理。至5月24日夜間,彭家寨鄉再次發現該區域內存在汙染物偷排問題。對此,李世傑作為復興區環保局監察四中隊主管領導,負有領導責任。李立鵬身為復興區環保局監察四中隊中隊長,未認真履職盡責,隱患排查工作不到位,負有直接責任,已構成失職行為。2018年5月25日,給予李世傑警告處分,給予李立鵬黨內警告處分。
4.冀南新區城南辦事處杏園村黨支部書記付子平履行土地監管職責不到位問題。2008年付子平任城南辦事處杏園村黨支部書記以來,未正確履行職責,對村內群眾違規佔地問題處置不力,在群眾中造成一定影響。2018年5月16日,給予付子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永年區曲陌鄉河東七方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趙英動違反群眾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 2017年1月,該村申請的打飲水井扶貧項目完成後,村委會的配套資金未到位,未配齊相關設施,致使該水井一直閒置,造成扶貧項目失去應有的效益;2015年、2016年該村以辦理村務為名大吃大喝,共計支出招待費22617元。趙英動利用職務便利,採取收入不記賬的手段將上級撥付的保潔員工資和衛生費共計50500元非法佔為己有;其在工作中,虛列支出214000元,並將其中189780元非法佔有,其行為涉嫌違法犯罪。2018年5月30日,給予趙英動開除黨籍處分,並移送起訴。
6.涉縣索堡鎮磨池村黨支部書記石彥亮違反村級事務議事規則,組織紀律等問題。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石彥亮在涉及村民集體利益的工程項目建設上,違反法定議事規則,僅召開“兩委會”就指定項目承包人;以虛開發票方式套取扶貧資金118500元,除實際用於扶貧項目支出外,其餘91170元設立賬外賬,其中78298.5元用於村務支出。2018年6月19日,給予石彥亮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承德市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典型問題↓↓↓
1.隆化縣藍旗鎮司法所所長秦春雁違規接受宴請問題。 2018年5月17日(星期四)中午,秦春雁在藍旗大酒店接受藍旗鎮少府村村民宴請並飲酒。2018年6月,秦春雁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平泉市教育局辦公室副主任趙振宏違規為司機報銷費用等問題。2017年1月至5月,負責公務用車管理和司機差旅費報銷工作的趙振宏為該局機關2名司機虛報多報差旅費760元。2015年12月至2018年5月期間,該局公務用車管理混亂,趙振宏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7月,趙振宏受到行政警告處分。
3.灤平縣三中校長靳文虎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2年10月和2015年1月,靳文虎在操辦兩個兒子婚禮期間先後收受本校多名教師禮金,合計7700元。2018年7月,靳文虎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
4.豐寧滿族自治縣國有林場管理處富貴山林場場長李彥龍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問題。2017年11月,豐寧滿族自治縣紀委檢查組到富貴山林場檢查,發現李彥龍辦公用房面積超標,要求其整改,李彥龍以虛設桌椅方式弄虛作假,未予整改。2018年3月,全縣開展辦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時,該縣國有林場管理處向包括富貴山林場在內的下屬單位下發了《關於對辦公用房違規問題進行清理整改的通知》,4月該縣紀委檢查時發現李彥龍仍未整改。鑑於李彥龍於2017年7月因違規借用企業車輛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具有從重處分情節,2018年7月,李彥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5.平泉市七溝鎮崖門子社區黨支部違規發放補助、獎金問題。2015年7月1日,平泉市七溝鎮崖門子社區黨支部召開社區全體黨員大會,違規給參會黨員發放補助、給優秀黨員發放獎金,合計3730元。崖門子社區黨支部書記馮德芳、主任李振桐對此負有直接責任。2018年6月,馮德芳、李振桐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辛集市紀委監委通報7起巡視整改暨“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整改“回頭看”典型案例↓↓↓
一、辛集市商務局主任科員孟彥欣違反廉潔紀律的問題
辛集市商務局主任科員孟彥欣,在任市糧食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正科),商務局黨組成員、主任科員期間,實際配備、長期使用辦公用房43.03平方米。面積超出了“縣級機關正科級18平方米/人”規定標準。經辛集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孟彥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二、辛集市文廣新局副局長田學強、旅遊科副科長田浩楊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
2018年,田學強負責全市旅遊公廁建設的督導工作,並及時將建設進度、完工情況向省旅遊委報送。到2018年6月,我市已完成4座旅遊廁所建設。7月2日,省旅遊委在工作群中通知各市啟用微信客戶端進行上報,直到7月12日,田浩楊才用微信客戶端上報完工情況。2018年7月18日,省旅遊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採集7月1日至5日各地上報數據進行通報,辛集市上報採集數據為零,給我市造成不良影響。經辛集市監委委務會議決定,給予田學強警告處分,給予田浩楊記過處分。
三、南智邱鎮敬老院長張樹傑套取五保資金的問題
張樹傑負責南智邱鎮敬老院工作期間,該院五保人員死亡後,張樹傑擅自做主未將7人死亡信息按要求上報,致使上級民政部門仍繼續為這些人員發放五保金共91413元。全部用於敬老院日常開支。2017年10月,該敬老院將民政部門多發放的五保金上交財政。經辛集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樹傑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四、新城鎮滿家灣村黨支部書記張計良違反群眾紀律問題
新城鎮滿家灣黨支部書記張計良,2013年1月未經滿家灣村民代表會議評議和公示,私自將不符合低保條件的其父張鐵祥增補到該村低保人員名單中,使其成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截止2017年12月,張鐵祥共計領取低保金9520元。經辛集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張計良嚴重警告處分。
五、辛集市中裡廂鄉北郭村黨支部書記李志廣違反廉潔紀律的問題
辛集市水文打井隊無償為中裡廂鄉北郭村打農田灌溉水井過程中,北郭村黨支部書記李志廣擅自向群眾收取費用共計2000元,將收取群眾的集資款不及時交給村集體,用於個人開支。經辛集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李志廣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六、辛集市中裡廂鄉泊莊村黨支部書記楊杏禮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2017年9月,辛集市中裡廂鄉泊莊村三名貧困戶被確定為危房改造對象。楊杏禮作為本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負責人,安排部署不認真細緻,政策宣傳落實不到位,接到通知後,未告知危房改造戶應該享受的補貼資金數額,2018年3月被省專項辦問責指導組檢查發現,給我市造成不良影響。經辛集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楊杏禮黨內警告處分。
七、辛集市前營鄉西劉莊村黨支部書記甄徑途違反群眾紀律問題
2014年度,前營鄉政府退還西劉莊村收取的51名低保戶、10名五保戶的合作醫療款4270元(每人每月70元);2015年度退還西劉村收取49名低保戶合作醫療款5390元(每人每年110元),兩年共計9660元。因村委會經費緊張,甄徑途與村主任王鋒商議後決定,用於村集體維修吃水井等開支,經辛集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甄徑途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邢臺市紀委監委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典型案例↓↓↓
一、平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鄭振國違規發放津貼福利等問題。2016年5月,鄭振國利用職權違規將其女兒從基層鄉鎮借調到主管的食藥監局辦公室工作,並違規向其女兒發放補貼1萬元。鄭振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違規借調行為已糾正。
二、寧晉縣農業局副局長郭英明,副科級幹部、農機推廣站站長李鴻池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安排的旅遊活動問題。 2016年6月,郭英明、李鴻池在銀川市參加河北省農機修造服務總站舉辦的關於農機深松整地作業技術培訓班期間,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寧晉縣某農機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安排的赴烏魯木齊旅遊活動,共計三天四晚。李鴻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郭英明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正在接受審查調查。
三、南宮市交通警察大隊外勤中隊趙丹等4人收受賄賂、第一中隊隊長劉樹峰失職問題。2018年4月至5月,外勤中隊第三組組員趙丹利用在治超站夜間執勤的工作便利,收受管理對象賄賂共計8400元,並向同組胡振祥、張一勝、程萬里3人進行分配,3人明知是賄賂款仍然接受。劉樹峰作為主管領導,疏於管理、履職不力。劉樹峰受到政務警告處分;趙丹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影響期2年),胡振祥受到政務記過處分,程萬里受到政務警告處分,張一勝被辭退,違紀資金被收繳。
四、鉅鹿縣國土資源局小呂寨鎮土地管理所所長安立波辦公用房超標問題。2012年至2018年3月,安立波辦公用房使用面積15.9平方米,超過規定標準6.9平方米。安立波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辦公用房已整改。
五、隆堯縣職教中心副校長田立方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車輛問題。2017年以來,田立方分管後勤工作期間,先後5次向本校食堂承包人借用麵包車用於學校下鄉招生,未給付用車費用。田立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六、內丘縣柳林鎮蘇家莊村黨支部書記李秀振違規操辦喜宴、失職等問題。2016年12月,李秀振邀請朋友前來參加孫子“12天”喜宴,設宴20桌;在柳林鎮政府多次安排部署危房改造自查排查工作的情況下,不如實報告村民李某違規享受危房改造項目;在村機動地發包過程中,未及時收繳相關費用,造成集體財產損失。李秀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石家莊市新華區巡視巡察整改暨“一問責八清理”專項行動整改“回頭看”工作典型案例↓↓↓
1、新華區疾控中心副主任吳立強違規招用勞務派遣人員等問題。2015年7月至2016年4月,新華區疾控中心副主任吳立強主持工作期間,新華區疾控中心招用5名勞務派遣人員未向人事部門申報,違反了《石家莊市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綜合管理暫行辦法(試行)》;2017年7月,新華區疾控中心在變更勞務派遣合作方過程中涉及的相關費用額度超過《石家莊市新華區財政局關於轉發河北省財政廳的通知》規定的額度,應招標未招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對以上違紀違法行為,吳立強負有直接責任。經區監察委員會研究,決定給予吳立強警告處分。
2、河北省會兒童少年活動中心主任崔彥斌辦公用房超標等問題。2018年5月經查實,河北省會兒童少年活動中心(以下簡稱兒少中心)主任崔彥斌位於兒少中心辦公樓的辦公用房違反了《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中規定的正科級幹部使用標準;2010年,崔彥斌以“單位公車配備不足不能滿足辦公需求”為由向兒少中心業務合作方借用一輛私車,用於個人辦公及處理個人事務使用,2012年12月4日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崔彥斌繼續使用該車輛,直至2014年歸還業務合作方;2012年,崔彥斌自行決定將兒少中心關於兒少公園及石太公園的綠地管護等業務先後承包給不同機構,合同涉及的費用超過《河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河北省政府採購目錄和限額標準的通知》中規定的標準,應招標未招標。目前,崔彥斌已被免去職務,正接受紀委立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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