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生生物事件處分中,撤職,免職,引咎辭職等等,都是什麼意思?

長生生物事件處分中,撤職,免職,引咎辭職等等,都是什麼意思?

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要想搞明白這些處分的含義,大家首先要對《公務員法》以及《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一定的認識和了解。

對於公務員的處分中,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等。其中,警告的處分期為6個月,記過的處分期為12個月,記大過的處分期為18個月,降級和撤職的處分期為18個月。

在處分中,最容易令人感到迷惑的莫過於撤職、開除、免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辭去公務等這幾種了,簡直是老虎老鼠傻傻分不清楚。

撤職,簡單來說就是撤銷公務員所擔任的職務的紀律制裁方式。而且,如果受到了撤職的處分,還應當降低其級別。

開除,是最高的處分,一般是針對領導幹部而言的。絕大部分公務員都是通過考試的方式來錄用的,開除意味著直接開除公職的身份,不再是公務員身份。

免職,是指公務員被免去其所擔任的職務,不再從事原職務。

引咎辭職,是指相關機關督促其去主動的承擔相應的責任,自己主動的辭去現有職務。

責令辭職,是指相關機關認為其不再適合擔任現在的職務,通過法定的程序責令其辭去現在所從事的職務。

上述處分中有一些共性,比如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相應的職務級別和工資檔次都會降低。其中,最嚴重的就是開除,除此之外其餘的幾種處罰都不會使其失去公務員的身份,經過處分期間之後,如果有突出表現一樣可以晉升。

小夥伴們,你們懂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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