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文件
進口肯尼亞需要提供如下文件:
▶裝貨前檢驗證書(PVOC)
▶商業發票
▶裝箱單
▶提單
▶進口報關單(IDF Form C-61)
▶海關價值申報表(Form C-52)
▶商檢證書(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
進口程序
確保進口產品質量
依據《肯尼亞標準法令》第496章(StandardsActCap496,lawsofKenya)和2005年7月發佈的《第78號進口產品質量法令》(QualityImportsOrderNo.78),為確保進口產品的質量,為肯尼亞消費者提供安全、健康、環境等方面的保護,肯尼亞標準局(KEBS)於2005年9月29日開始實施出口前標準符合驗證計劃(PVOC)。PVOC目錄內的產品必須在出貨前獲得符合證書(COC),到港時提供給肯尼亞海關,否則將無法入境。如果沒有COC特殊情況下可由KEBS決定對該批貨物實施檢驗,並處以罰款。
https://www.kebs.org/
(肯尼亞標準局官方網站)
另外在申請PVOC驗證之前需要進口商在肯尼亞申請IDF(IMPORT DECLARATION FORM)即進口許可證。國內出口商根據IDF號向驗貨公司申請檢驗
關稅
非洲同盟國以外國家進口需繳納關稅Common External Tariff (CET), 稅率大概如下:
▶原材料、未加工物資 0%
▶半成品、需再加工物資 10%
▶成品 25%
進口限制
肯尼亞不是所有商品都可以進口的,禁止進口的物品包括:偽造貨幣的紙幣或硬幣,不雅或淫穢物品,未經適當授權的印有肯尼亞國徽標記或少尉徽章的文章,麻醉藥品,危險廢物,所有含汞的肥皂和化妝品,輕型商用車和乘用車使用過的廢舊輪胎,和各類冒牌貨品。
須獲批准才能進口的商品包括:郵資蓋印機、捕獵器、未鍛軋的珍貴金屬或寶石、武器和彈藥、破壞臭氧層的物質、轉基因產品、骨頭、角、象牙等。
進口清關步驟
進口之前
貨物到港前
貨物到港後
肯尼亞標準局 PVOC項目操作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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