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回民区坚持三项原则 全面完成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建立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按照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两级编办的统一部署,回民区编办组织专人于近期就政府权责清单进行了集中梳理。梳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三项原则”进行动态调整,全面完成了回民区本级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

一是坚持统一标准原则。以呼市审改办《盟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为标准,在各部门的积极参与下,集中审核确认权力事项和责任事项,现已完成区本级行政权责清单梳理工作任务。目前回民区本级权责清单涉及24个单位10大类共计6297项行政权力。

二是坚持有法律依据的应尽必进原则。本次梳理调整工作,明确要求各部门不得以当地没有执法对象、从未发生过相应违法行为等为由,对通用清单已确定权力事项进行随意删减。对法律法规明确为旗县级以上行使的和以市政府名义下放的行政权力,直接纳入区本级权责清单。

三是坚持没有法律依据的应取尽取原则。清单中所列行政权力设定依据必须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往以规范性文件作为依据的权力事项一律移出清单。原清单中的表彰事项归口《全国及各省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目录》管理,原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归口《省(区、市)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不再列入本次权责清单。

下一步回民区编办将会同区纪委、区政府督察室加强权责清单清理规范工作的后续监管,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公布的权责清单行使职权,确保“放管服”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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