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就沪伦通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就沪伦通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证监会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后续将制定其他配套细则。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就沪伦通相关业务监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包括明确发行上市、信息披露、跨境转换等规定。

沪伦通包括东、西两个业务方向,东向业务是指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上交所挂牌中国存托凭证(CDR)。西向业务是指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在伦交所挂牌全国存托凭证(GDR)。

据了解,东向业务暂不允许伦交所上市公司在我国境内市场新增股份发行;上交所A股公司可以通过发行GDR直接在英国市场融资。

沪伦通下CDR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事项由上交所在业务规则中进行明确。试点初期,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可以根据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规定,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申请参与沪伦通下CDR投资。

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证监会近日依法对8宗案作出行政处罚,包括中植投资内幕交易“勤上股份”案,吴光明内幕交易“花王股份”及短线交易“鱼跃医疗”“万东医疗”案,蔡楚瑜内幕交易“全通教育”案,胡铁钢等5人内幕交易“士兰微”案等。常德鹏还表示,证监会将持续保持对内幕交易违法行为高压打击态势,通过强有力的监管执法对各类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人严肃问责。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查看规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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