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东营区残联原副理事长、党组成员耿沛光在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申报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

2013年,耿沛光分管东营区残联就教部期间,东营区某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区残联申请创建区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耿沛光作为时任分管领导,失职失责、监管不力,导致该合作社在不符合审批条件情况下通过检查验收,获批创建区级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并获得区财政扶持资金5万元。2018年3月,耿沛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河口区新户镇友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杨玉国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失职问题。2016年,友谊村村民王某某在2015年其本人已申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符合年度危房改造资格的情况下,弄虚作假,以其兄名义申领危房改造资金,实际由本人修建新房并居住。期间,杨玉国发现该问题,但没有制止和纠正。王某某房屋建成后以其兄名义通过验收,并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25000元。2018年6月,杨玉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垦利区黄河口镇双义河村党支部书记钟立军在贫困户识别中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10月,在贫困户初选中,钟立军审核把关不严,未发现李某某系企业职工、家庭收入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情况,致使李某某家庭被确定为贫困户,并先后获得补助资金和扶贫项目分红共计6600元。2018年8月,钟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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