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龙渊决定逮捕

贵州检察机关依法对龙渊决定逮捕

贵州省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原副院长、党委委员龙渊(副厅级)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龙渊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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