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維權渠道正式推出,上海網貸借貸糾紛統一由當地金融法院審理

上海金融法院掛牌 正式接管P2P借貸糾紛審理

根據新華網最新報道,上海金融法院於8月20日正式在上海掛牌成立,趙紅任金融法院院長,林曉鎳、肖凱為上海金融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P2P網絡借貸及股權眾籌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將由新成立的金融法院受理。

P2P維權渠道正式推出,上海網貸借貸糾紛統一由當地金融法院審理

此前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曾作出《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決定》,該規定明確上海金融法院專門管轄上海金融法院設立之前由上海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專門管轄上海金融法院設立之前由上海市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具體受理範圍包括:

證券、期貨交易、信託、保險、票據、信用證、金融借款合同、銀行卡、融資租賃合同、委託理財合同、典當等糾紛;獨立保函、保理、私募基金、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網絡借貸、互聯網股權眾籌等新型金融民商事糾紛;以金融機構為債務人的破產糾紛;金融民商事糾紛的仲裁司法審查案件;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金融民商事糾紛的判決、裁定案件。

據悉,金融法院的構想最早源於2010年上海兩會上政協委員提交的成立專業金融審判法院的提案,隨著國內金融業態的開放,該項提議受到了越來越多的人的贊同,2018年3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方案》;4月27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關於設立上海金融法院的決定》,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關於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

金融法院屬於跨行政區劃的專門法院,在我國,受理特定範圍的案件的審判機關被稱為專門人民法院,譬如海事法院、鐵路運輸法院、森林法院等。金融法院的設置有利於更好的應對頻發的金融也新業態,打破傳統人民法院金融法庭裁量不一的問題,進一步推動裁判標準統一,建立一個公正、高效、全文的金融審判體系,以適應擴大開放的需求,更好地服務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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