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來自北漂代理人的信:關於獨代、代理人新規,我們最關心什麼

一封來自北漂代理人的信:關於獨代、代理人新規,我們最關心什麼

編者的話

2018年7月23日

這是封源自一位保險代理人的信件,來自我們的後臺。所議者還是新近出臺的代理人新規徵求意見稿,不同在於從代理人的角度出發探討,非行業層面。

這位入行7年的代理人,基本可以確定為職業保險代理人,非兼職代理。國內保險代理人縱然高達800萬,以此為職業的人群應不多,亦是代理人之中堅力量。

按照約百分之八十的新代理人脫落率,中國有過保險代理人職業經歷的人群高達四五千萬之巨,保守估計影響的人群高達2億人口。

大變革的年代,作為中國保險行業行走的名片,800萬代理人最應當被關注。這個群體的向上將帶動中國保險行業的向上。因此我們頗為關注這部分人群的動態、點滴,也將開闢專屬子欄目記錄這群人展業與生活故事,歡迎投稿([email protected])。

本期,奉上這位名為“柳文珍”的朋友信件,略作編輯,新規定、新環境中,看這位從業多年的代理人最關心什麼?

千呼萬喚始出來 猶抱琵琶半遮面。

7月13日,銀保監會發布《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此次文件可以說是繼【2015】91號文後,保險中介行業又一個里程碑式文件,獲得了行業的高度重視。

我一名北漂,中國807萬保險營銷大軍的一員,入行7年,對這次文件的姍姍到來感慨萬千,希望借這次意見稿的契機聊一聊保險代理人的心聲:

作為母親的角色來說,我是沒有盡到責任的。孩子7歲了,在一塊的時間加起來也不到半年,每次回老家的時候,總是用大包小包吃的穿的來掩蓋內心的愧疚。看著孩子歡歡喜喜、禮貌的有些見外的“謝謝媽媽”,從不敢直視孩子的眼睛。

每日漂泊在北京的門頭溝和朝陽門之間,來回4個小時的地鐵倒公交。因為公司有嚴格的考勤制度,每天8點半的早會是無論如何也不能遲到的,這麼多年每天5:30就起,已經形成生物鐘。

其實保險代理人初入行的3個月是最難熬的,回想起來那段日子是人生中最灰暗的日子,每天奔波。我們的客戶首次拒絕率是98%,客戶對產品的拒絕率是60%,有時候為了見一個客戶在樓下等上2-3個小時,從客戶家出來地鐵都沒了,為了省錢公交加走路,到家都過了半夜。

多年的辛苦付出獲得了客戶的肯定,沉澱了自己的客戶圈,確定以此為職業。

隨著2015年保險營銷員資格考試取消後,壽險從業人員增長迅速,市場競爭激烈,談10個客戶都能找到一個同行。互聯網保險對行業的衝擊也很大,人們購買保險的渠道寬了,瞭解保險的來源多了,保險意識在不斷加強。

客戶不再是有保險就行,而是要最適合的保險。對保險代理人提出了越來越高的的專業要求,不知不覺手機裡多了“FO學院”、“混沌大學”等APP,加入了一個又一個的“健康醫療”、“財務規劃”等業務討論群。

不僅是感覺到了專業能力的挑戰,也深刻體會到僅僅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已經無法滿足客戶的需求,在面對產品競爭的時候,我們客戶流失就會比較大。

我們為客戶安居樂業提供保險保障服務,為保險業今天的輝煌勤勤勉勉,我們通過付出勞動為客戶服務獲得報酬(佣金),但並不得到社會的認可,也沒有得到社會基本的尊重和保障。

首先,我們的身份是尷尬的,在公司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我們與保險公司簽訂的是代理合同而非勞動合同。這意味著我們不是保險公司的員工,不具有勞動者法律地位,保險公司卻對我們有嚴格的考勤要求和強壓力的業績考核。

我們在公司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每天考勤早會要求,卻沒有自己固定的辦公工位,也沒有公司域名的OA和出入門禁。我們需要公司提供服務的時候,沒有任何議價能力。更多的時候“內勤”在開會,我們只有在門口等…

我們的身份尷尬,既不算公司員工,也不算個體工商戶。可在為社會繳納稅收的時候,我們卻既要繳納營業稅又要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們承擔了更多的社會責任,繳納的雙重稅收,卻沒有得到基本的社會保障、福利。孩子入學、就醫…我們哪怕是個體工商戶的待遇也行。

其次,我們的社會地位低,得不到基本尊重

很多人覺得賣保險是暴利,保險代理人就是為了掙錢。不可否認,我們每一個人為了生計,為了支付城市高昂的生活費,為了“你養我小,我養你老”的責任,我們都需要擔起家庭責任。其實絕大多數保險代理人是沒有底薪的,沒有最低收入保障,收入僅僅是佣金,我們為客戶提供的服務橫向到家庭,縱向是幾十年,展業成本高達40%。也不能抵扣稅收。

我們的專業價值沒有得到社會的肯定,更多的場景是客戶有興趣瞭解保險的時候,發個信息打個電話,你的服務要呼之就來。而在被動接到電話的時候,就嗤之以鼻,直接貼上“騷擾電話”的標籤。

中國保險代理人“粗放式“發展的20年,業務人員快速擴張素質參差不齊,部分人的不良行為對行業造成了惡劣影響,但不能否認絕大多數保險代理人為了這份事業付出的工匠精神。

這次的《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讓我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國家社會對我們的關注、監管部門對我們社會作用的認可。

意見稿中對我們提出了很多具體的“不得”、“禁入”、“不準”以及“監管紅線”,相信這些重壓有助於市場的規範化。我們尊重規則、維護立場,我們深諳市場必須要有“監管”,有法可依,有紀可循。

我們同樣希望,管理者能給予我們明確的行業身份、合適的行業地位、平等的業務環境,我們承擔社會責任,是否應該享受社會基本福利…能給予我們更多“可以…”的選擇。

畢竟現在中國個人保單60%是通過代理人渠道銷售,只有代理人得到尊重、得到保護, 才有能力為客戶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最後,是關於未來的思考

從個人從業經驗而言,未來獨立代理人的角色或許會更受歡迎些。畢竟獨立代理人擁有更多的選擇權,就意味著客戶也有了更多的選擇權。

當然為了能夠發展客觀中立的優勢,同樣也會對獨立代理人有著更高、更全面的專業能力,及風險合規意識的要求。

此外,工作室(個體工商戶)可能會成為未來的新生態業務形式。它既能保持獨立代理人較高的獨立性與靈活性,同時又能充分發揮團隊協作的優勢,在為客戶服務上將發揮更大優勢。

保險代理人制度如何完善,獨立代理人制度何時明確規範?我不知道,但我相信,代理人管理一定趨於完善、合理、公平。

而作為一名保險代理人也必須堅持終身學習、掌握過硬保險技能、努力提高服務水平,用專業贏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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