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公交車上毆打小孩,熊孩子和熊大人該怎麼治?

男子公交車上毆打小孩,熊孩子和熊大人該怎麼治?

針對前陣子網上熱傳的“小男孩公交車上被男子過肩摔後狂踩頭部三腳”的視頻,四川省遂寧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官方微博@遂寧經開公安 通報稱,郭某天(男,21歲,遂寧蓬溪縣人)因郭某恆(男,7歲,遂寧船山區人)在車上踢到了他,遂對其進行毆打。目前案件正進一步偵辦中。

視頻顯示,小男孩在公交車上,用腳踢了三下坐在對面的一位“戴眼鏡,穿牛仔上衣”的男子,男子突然站起,將小男孩過肩摔,重摔在地,並緊接著用腳在小孩的頭部狂踩三下。旁邊的乘客站起來制止。視頻中,小男孩當場癱軟,兩次試圖站立,均倒下。

經查,郭某天(男,21歲,遂寧蓬溪縣人)因郭某恆(男,7歲,遂寧船山區人)在車上踢到了他,遂對其進行毆打。現郭某恆正在醫院治療。

從孩子踢到該男子暴打反映的是反社會人格的成人和缺乏教養的小孩,都是社會的不安定因素,孩子需要家長教育,男子需要社會矯正。

從材料的描述,孩子沒有完全行為能力,踢了該男子是屬於淘氣,但該男子直接暴摔加踩頭,引起這場“惡性傷人事件”,即就是面對熊孩子,這種方式都是必須予以堅決反對的。從這起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出,第一,淘氣的孩子不加約束會影響公共秩序環境。第二,孩子的身子骨弱小,正在成長,該男子如此力度極有可能導致生命安全威脅。第二,孩子幼小的心靈可能會受到重創,導致以後無法自信或友善地面對陌生人。第三,該男子沒有溝通、勸告等,這種低階形式的情緒釋放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人性陰暗的一面是否都會在某一刻暴發成了交友、戀愛、婚姻等的擔憂。

當孩子被打後是旁邊的乘客站起來制止的,這充分說明孩子監護人不在身邊,其父母也有責任,缺乏對孩子的監管保護和良好的教育引導。而該男子主動把矛盾升級為暴力衝突,一是未成年人保護意識不高,二是缺乏法律意識,三是情緒狀態不穩定,缺乏自我調節。

因此,就該事件及背後問題的解決,建議如下:第一,對孩子及時治療,保證生命安全。第二,家長應多陪伴孩子,一是不能讓孩子單獨外出,二是多教育引導,不要過分寵愛,尤其是公共環境下的可為和不可為。第三,公安部門依法作出裁決的同時對該男子教育引導,讓其從根本上認識到錯誤。第四,社會各媒體需加強宣傳,包括孩子的教育方式、公共意識、法律法規等。共同營造一個和諧的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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