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校園貸」,你欠下的是什麼?

借了“校園貸”,你欠下的是什麼?

近年來,“校園貸”一直成為轟動校園乃至社會的話題之一,而因為不良“校園貸”產生的跳樓、自殺、裸持等悲劇也在不斷上演。一方面一些“校園貸”利用“低首付、低利息”的虛假宣傳誤導、引誘學生“自投羅網”,另一方面,部分學生本身金融知識匱乏以及愛慕虛榮的心理使得這些不法機構“有機可乘”。令人震驚的是,目前某地400多名大學生為了買昂貴的手機向“校園貸”伸手,擁有手機後這些大學生並沒有還錢,於是成了被告。法院開庭後盡然無人應訴,經過調解只有3人主動還錢。而這些大學生不還錢的理由是,“校園貸”屬於違法,這樣借的錢不用還。

借了“校園貸”,你欠下的是什麼?

對於“校園貸亂象”,你怎麼看?

現狀:貸款進入校園,本來可以解決一些無力承擔某些費用的家庭燃眉之急,緩解學生的經濟壓力,也可以為大學生創業提供資金導向。而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興起、學生網貸平臺的增多,某些高利貸披著“校園貸”的外衣將魔爪伸向學生,利滾利產生巨大數額,讓很多學生最終無力償還,“校園貸”也逐漸演變成“校園高利貸”。但學生們面對自己的借款,充當“正義天使”,做自己的“法官”,這就是逃避責任的“藉口”。借債還錢,要有擔當,如果認為是“騙局”,相信法院,相信法律,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原因:對於不法分子來說,網購也好、奢侈品也罷,一些大學生無節制的過度消費,造成生活資金的緊缺無疑正中下懷。簡單的審核、迅速的放貸,就可以讓學生“出賣”自己個人信息嚐到“甜頭”。說到底,盲目消費、衝動消費產生的原因,無外乎還是同學之間無意義的虛榮心、攀比心在作祟。社會上對於校園貸的熱議,使得很多大學生妄想鑽法律的空子滿足消費。

對策:中國銀監會應要求未經銀行業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禁止提供“校園貸”服務,並鼓勵銀行進軍“校園貸”領域;引導學生培養正確的法律意識,建立良好的金錢觀、消費觀、信用觀尤為重要;學校也有責任和義務排查隱患,在保護學生的隱私下,關心家庭經濟困難、異常消費學生,積極開展宣教工作,增強學生對合法“校園貸”的應用能力;國家也需要不斷完善徵信體系、積累信用,將大學生網絡借貸納入徵信體系,培養契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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