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價無市的基金銷售牌照,公募基金了解一下

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申請基優秀照條件,對於申請基金銷售牌照的系統和機構有哪些限制?

一、基金銷售資質辦理,平臺需要具備哪些功能?

信息管理平臺的建立和維護應當遵循安全性、實用性、系統化的原則,並且滿足以下要求:

(一)具備本規定所列示的各項基金銷售業務功能,能夠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責任人的義務;

(二)具備基金銷售業務信息流和資金流的監控核對機制,保障基金投資人資金流動的安全性;

(三)具備基金銷售費率的監控機制,防止基金銷售業務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四) 支持基金銷售適用性原則在基金銷售業務中的運用;

(五) 具備基金銷售人員的管理、監督和投訴機制;

(六)能夠為中國證監會提供監控基金交易、資金安全及其他銷售行為所需的信息。

二、何為基金銷售資質?

基金銷售機構,是指依法辦理基金份額的認購、申購和贖回的基金管理人以及取得基金代銷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

何為信息管理平臺?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需要搭建信息管理平臺?

基金銷售機構使用的與基金銷售業務相關的信息系統,主要包括前臺業務系統、後臺管理系統以及應用系統的支持系統。

三、何為前臺業務系統?

前臺業務系統指直接面對基金投資人,或者與基金投資人的交易活動直接相關的應用系統,分為自助式和輔助式兩種類型。

輔助式前臺系統,是指基金銷售機構提供的,由具備相關資質要求的專業服務人員輔助基金投資人完成業務操作所必需的軟件應用系統。

自助式前臺系統,是指基金銷售機構提供的,由基金投資人獨自完成業務操作的應用系統,包括基金銷售機構網點現場自助系統和通過互聯網、電話、移動通信等非現場方式實現的自助系統。

前臺業務系統通過與後臺管理系統的網絡連接,實現各項業務功能。

四、前臺業務系統應當具備哪些內容?

前臺業務系統應當具備為基金投資人以及基金銷售人員提供投資資訊的功能,投資資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基金基礎知識;

(二) 基金相關法律法規;

(三)基金產品信息,包括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費率、基金轉換、手續費支付模式、基金風險評價信息和基金的其他公開市場信息等;

(四)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信息;

(五) 基金相關投資市場信息;

(六) 基金銷售分支機構、網點信息。

為基金投資人提供的投資資訊信息,要有合法來源,還應當向基金投資人揭示信息來源和發佈時間。

五、基金銷售機構申請基金銷售資質應當滿足什麼條件?

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獨立基金銷售機構以及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機構申請註冊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完善的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制度,並得到有效執行;

(二)財務狀況良好,運作規範穩定;

(三)有與基金銷售業務相適應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和其他設施;

(四)有安全、高效的辦理基金髮售、申購和贖回等業務的技術設施,且符合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銷售業務信息管理平臺的有關要求,基金銷售業務的技術系統已與基金管理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相應的技術系統進行了聯網測試,測試結果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

(五)制定了完善的資金清算流程,資金管理符合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管理的有關要求;

(六)有評價基金投資人風險承受能力和基金產品風險等級的方法體系;

(七)制定了完善的業務流程、銷售人員執業操守、應急處理措施等基金銷售業務管理制度,符合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銷售機構內部控制的有關要求;

(八)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

(九)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六、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可以從事其他金融理財產品銷售?

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可以專業從事基金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銷售

七、獨立基金銷售資格申請的具體條件?

其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除具備以上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為依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合夥企業或者符合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形式;

(二)有符合規定的經營範圍;

(三)註冊資本或者出資不低於2000萬元人民幣,且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四)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合夥企業合夥人符合本辦法規定;

(五)沒有發生已經影響或者可能影響機構正常運作的重大變更事項,或者訴訟、仲裁等其他重大事項;

(六)高級管理人員已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熟悉基金銷售業務,並具備從事基金業務2年以上或者在其他金融相關機構5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七)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不少於10人。

八、獨立基金銷售機構的股東可以是自然人嗎?

獨立基金銷售機構以有限責任公司形式設立的,其股東可以是企業法人或者自然人。

九、企業法人參股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具備哪些條件?

(一)持續經營3個以上完整會計年度,財務狀況良好,運作規範穩定;

(二)近3年沒有受到刑事處罰;

(三)近3年沒有受到金融監管、行業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

(四)近3年在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

(五)沒有因違法違規行為正在被監管機構調查或者正處於整改期間。

十、自然人參股獨立基金銷售機構,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一)有從事證券、基金或者其他金融業務10年以上或者證券、基金業務部門管理5年以上或者擔任證券、基金行業高級管理人員3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二)近3年沒有受到刑事處罰;

(三)近3年沒有受到金融監管、行業監管、工商、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的行政處罰;

(四)在自律管理、商業銀行等機構無不良記錄;

(五)無到期未清償的數額較大的債務;

(六)近3年無其他重大不良誠信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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