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山县警方追回一名合同诈骗上网逃犯

商报济宁消息 做生意买卖,讲的是信誉,要的是脸面。可是,对于那些不讲信誉、不要脸面的人,不仅情理上讲不过去,法律上也会对其进行制裁。8月5日,山东省梁山县警方远赴四川省绵阳市,将涉嫌合同诈骗的上网逃犯刘某亚成功抓获,押解回梁山县并将其依法刑事拘留。

涉嫌合同诈骗的上网逃犯刘某亚,女,现年49岁,汉族,住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建设巷某号,系四川瑞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经查明,2014年8月份左右,犯罪嫌疑人刘某亚在山东省梁山宇通挂车厂订购了6台半挂车,约定每台价格12.6万元,预付款12万元,双方商定,余款上户后15日内付清,并立下字据合同。但是,刘某亚在支付了12万元预付款后,诱使宇通挂车厂开始发货,发最后一台车前,刘某亚支付了货款8.4万元。但是,犯罪嫌疑人刘某亚在得到全部挂车后,即将该批车辆销售,在取得全部货款后掖进了自己的腰包,关掉手机,失去联系,拒不支付其余货款55.2万元。发觉被骗以后,梁山宇通挂车厂在多方联系未果的情况下向警方报案,寻求法律援助。立案后,梁山县警方迅速派出专案组赶赴四川绵阳市,经过侦查,在北川羌族自治县安昌镇建设巷某号,将犯罪嫌疑人刘某亚捉拿归案。到案以后,刘某亚对不履行合同,诈骗山东省梁山宇通挂车厂挂车货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通讯员 郑龙君 孔伟建 徐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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