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

国电电力和中国神华28日晚公告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约定的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

按照国资委《关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与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的通知》,国家能源集团与国电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国家能源集团作为重组后的母公司,吸收合并国电集团;国家能源集团已与国电集团于2018年2月5日签署《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

本次合并后,国电电力控股股东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神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崔小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