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太獄中骨折,爲何不能保外就醫?

八旬老太獄中骨折,為何不能保外就醫?

八旬老太獄中骨折,為何不能保外就醫?

三文魚又“出事”了。近日,一家協會和幾家相關單位,發佈了一個《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其中把虹鱒這種淡水魚也列入到了三文魚這個“統稱”之中。這種“強蹭”的姿勢,引起了很多科普工作者的不滿,他們引經據典地辯白說,虹鱒就是虹鱒,三文魚則是海里的三文魚,兩者不能混淆。而且他們指出,生食虹鱒這類淡水魚也存在比較大的安全風險。

我其實沒想到,一條關於三文魚的新聞,竟然會有這麼大的熱度。當然,我更困惑的是,為什麼虹鱒非要擠進生食的菜單裡。老老實實地把自己煮熟了,難道就沒有市場了嗎?

虹鱒的消息,也許可以用啼笑皆非來形容,但有的新聞則不然,它會讓你真的生氣。因為生氣,夏天就暴露出它的嚴酷一面,它不斷消耗著你的體力,讓你暴露出自己的虛弱。這個時候,大概只有誠實的、如假包換的皮皮蝦才能拯救你。

河北灤平縣有個叫李淑賢的八旬老太,前不久在河北女子監獄又腰椎骨折了。這個老人怎麼進的監獄呢?事情其實不大。當地有人違法搞土地平整,先期修路的時候把李淑賢家的樹給砍了。按說這些樹也值不了多少錢,但李淑賢和她的兩個女兒偏偏就過不了那個坎兒,到處上訪。從財新網的報道看,灤平當地也確實做了一些工作,想讓她們停止上訪,但不知道到底什麼地方沒談攏,又或者李淑賢老太犯了倔勁,她們就是不依不饒。最終的結果是,李淑賢和她的兩個女兒都被抓了起來,以尋釁滋事罪判了刑。入獄的時候,李淑賢已經82歲了。

李淑賢和她的兩個女兒頻繁非法上訪的事情,是不是觸犯了刑律,這是一個非常專業的法律問題,不妨交給專家們去分析。但是,一個僅僅犯了輕罪的八旬老人,竟然沒有被判緩刑,而是真的關進了監獄裡,這就讓人很難理解和接受。按照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以及刑法的有關規定,李淑賢老人是應該被宣告緩刑或者監外執行的。法院為什麼非要擰著勁兒把她關進去呢?想想也好理解,就怕你非要當秋菊。

但這還沒完。真正引起媒體關注和輿論反彈的,是判刑之後所發生的事。去年5月,李淑賢就在監獄裡骨折了一次。“在監獄的小板凳上坐久了,就站不起來了”。今年7月,李淑賢再次腰椎骨折,生活不能自理。李淑賢的女兒向獄方提出保外就醫申請,但被獄方拒絕了。據當事人轉述的理由是,李淑賢犯了尋釁滋事罪,不能保外就醫,而且暫時也沒有生命危險。

如果李淑賢犯了重罪、被判了重刑,確實不適用監外執行,那還可以理解。但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所犯的事只不過是非法上訪,骨折後還不能保外就醫,我真的不知道他們把人道主義置於何處了。

河北女子監獄的管理者肯定不會不懂法,我也寧願相信他們的正直和善良,那他們拒絕李淑賢保外就醫的理由又會是什麼呢,另有難言之隱嗎?如果說這是一種“協調”的結果,那究竟是什麼人可以把手從灤平伸到石家莊,可以把法律規定視為無物?

越級上訪能不能以尋釁滋事罪判刑,這事不能一概而論。真正需要警惕的,是那種把法律當作穩控的工具,以長官意志僭越法律準繩的有害傾向。李淑賢是一個“沒有文化”的老人,從新聞報道看,她很愛面子、性格也有點軸,那種非要找個說法的心態,跟電影裡的秋菊也很像。這樣的底層群眾,通常是不會進入時代敘事的。即使她以八旬高齡被收入監中,也沒有引起太多的關注。但她在監獄中兩次骨折、仍不能得到救濟的情形,實在已經超出了人們心理承受的限度。於是,李淑賢的際遇就成了對公平正義的一種追問。

地方治理有時的確會面臨現實難題,但是,任何對局部和暫時的穩定的要求,都不應該以損害法律權威和社會公義為代價,否則只能造成更深的隱患與溝壑。“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是新時期對政法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每個主政地方的領導幹部,每個司法工作者,都應該時常思索這句話的深刻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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