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製造車禍阻礙競爭對手參選,檢察機關依法打擊,從快批捕

近日,喀喇沁旗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從快批捕兩起公開製造車禍阻礙競爭對手參選案件。

犯罪嫌疑人孫某某,喀喇沁旗十家滿族自治鄉三道營子村村民。為了阻止同村村民曹某某幫助王某某競選村委會主任,2018年7月28日二十二時許,犯罪嫌疑人孫某某駕車在十家滿族鄉三道營子村街裡守候在曹某某飲酒的飯店旁邊,等待曹某某酒後駕車。當曹某某酒後出來駕車行駛時,犯罪嫌疑人孫某某駕車故意衝曹某某的車輛,造成曹某某車輛損失1.3萬餘元。

犯罪嫌疑人齊某甲、齊某乙、隋某某、劉某某,系喀喇沁旗乃林鎮福勝村村民。2018年8月,在乃林鎮福勝村村委會換屆選舉期間,犯罪嫌疑人齊某甲、被害人陳某某同為村委會主任侯選人,犯罪嫌疑人齊某甲為了競選成功,預謀策劃通過舉報陳某某危險駕馭而取消其參選資格。2018年8月4日十九時許,犯罪嫌疑人齊某甲約陳某某到元寶山區平莊鎮山嘴子村一農家院飲酒,期間齊某甲通過微信將陳某某飲酒的地點、駕車離開的時間及路線告知隋某某,讓犯罪嫌疑人隋某某通知犯罪嫌疑人齊某乙報警查處陳某某危險駕駛行為,齊某乙報警未果的情況下,犯罪嫌疑人劉某某出主意讓齊某乙故意製造交通事故,隨後齊某乙故意與陳某某所駕駛的車輛追尾,造成成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為了不讓陳某某離開現場,齊某乙對陳某某進行毆打,致被害人陳某某輕傷。

喀喇沁旗檢察院接到公安機關提請後,將兩起案件列為重點案件進行辦理,從快批捕了破壞選舉的犯罪嫌疑人,同時對選民進行了警示教育,引導他們遵守選舉紀律、維護選舉秩序,依法有序地行使權利,營造風清氣正的選舉環境。近年來,喀喇沁旗檢察院加強涉選案件的法律監督工作,充分發揮批捕、起訴職能,依法打擊換屆選舉期間的各類刑事犯罪,對涉選案件優先受理,優先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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