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微普法」產銷「鋁超標」油條,兩「老闆」出庭受審

賣油條的老闆為了炸的油條口感好,便在和麵時加入泡打粉,然而泡打粉的加入導致油條中的鋁含量超標,這樣的油條就變成了“毒油條”。8月9日上午,西安市蓮湖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兩起這樣的案件。刑事附帶民事賠償14萬餘元 。

「蓮湖微普法」產銷“鋁超標”油條,兩“老闆”出庭受審

公訴機關指控,2017年4月,西安市周至縣的雷某,租用位於蓮湖區勞動路北口76號老七麵館的早點攤位經營炸油條。為使油條口感更好,雷某一直往炸油條的麵粉內添加泡打粉。2017年12月21日早上,西安市蓮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雷某所炸油條進行抽樣提取檢測。經陝西科儀陽光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檢驗,雷某生產的油條鋁的殘留量為628mg/kg,超過08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油炸面製品鋁殘留量≤100mg/kg的要求。蓮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委託湖北崇新司法鑑定中心對可能造成的損害後果進行鑑定,鑑定結果為長期過量食用可致嚴宣食源性疾病,對體產生慢性毒損害,包括神經毒性、骨骼毒性、生殖毒性、免疫毒性、肝毒性及其他毒性。

據雷某講,他營業204天(自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12月21日,期間停業2個月,共計減去60天),期間每天約賣出油條七十根,每根價洛人民幣1元,營業額共計人民幣14280元。檢察機關認為,雷某生產、銷售的食品鋁殘留量超標,可致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應當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刑事附帶民事部分,雷某應當承擔賠禮道歉,並支付價款10倍總計人民幣142800元賠償金的民事責任。

「蓮湖微普法」產銷“鋁超標”油條,兩“老闆”出庭受審

無獨有偶,來自河南的趙某,與其妻子張某,自2017年3月起租賃西安市蓮湖區漢城東路5號付2號的“曾氏川味小吃店”賣早餐。2017年12月21日早上,西安市蓮湖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在該店檢查中,提取了趙某生產、銷售的油條1000g。經檢驗,該油條中鋁的殘留量為987mg/kg(國家標準要求<100mg/kg)。2018年1月5日,趙某在“曾民川味小吃店”生產、銷售油條時被抓獲,在趙某租住的西安市未央區駕家村2號查獲杜花牌香甜泡打粉五袋(系同一批次,袋已開封)、2018年3月23日,湖北崇新詞法鑑定中心鑑定結論為:趙五陽生產、銷售的油條裡面鋁的戲留量為987mg/kg,超過食品安全國家質量指標要求(100mg/kg)、人長期過量食用可導致嚴重食源性疾病。

「蓮湖微普法」產銷“鋁超標”油條,兩“老闆”出庭受審

檢察機關認為,趙某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源性疾病,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推的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提起公訴,請依法判處。

經過法庭審理,兩起案件都未當庭宣判,法官宣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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